事物的本质是什么(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09-29

  詹姆士在《“意识”存在吗?》一文中指出:“从德谟克里特时代以来,整个有关知觉的哲学恰好就是关于以下悖论的一场长久的争论,即显然是一个实在,它却同时存在于两个地方,既在外界空间里,又在人的心灵里。”(P6)

  “一个同一的房间为何能够存在于两个地方,这个迷归根到底和一个同一的点为何能够存在于两条线上的迷是一样的。如果这个点处在两条线的交点上,它就能够同时存在于两条线上。”(P6)

  在《意识的概念》一文中,詹姆士说:“如果我们老老实实的看待实在,把实在看待得就象它呈现给我们那样······;那么,这种可感觉得实在和我们对于这种实在所有的感觉,就在感觉产生的时候,二者是绝对同一的。实在就是统觉本身。······在这里的物理的东西的内容就是心理的东西。主观和客观混而为一了。”(P114-115)

  “我们的感觉并不是事物的一些内部的小小的副本,就事物呈现给我们这个范围来说,这些感觉就是事物本身。”(P115)

  “这个当前的对象,它本身是什么?它是由什么材料做成的?和影象一样的材料做成的。它是由感觉做成的,它的存在是被感知,它和影象二者在种属上是同质的。”(P116)

  “第二性质本身,比如热度、声音等,今天还是一种模棱两可的属性。对常识,对实际生活来说,它们是绝对客观的、物理的。对物理学家来说,它们都是主观的。对于物理学家,只有形式、质量、运动才是外在的实在。相反,对唯心主义哲学家来说。形式和运动同光与热一样。也是主观的,只有不可知的自在之物,只有“本体”才可以享有完全心灵以外的实在。”(彻底的经验主义  [美]  威廉·詹姆士著   庞景仁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65年)

  在詹姆士看来,当我们面对事物时,我们只有一个实在:就是我们面前的这个事物。这个事物就是感觉——彻底的经验,它既是主观的、意识的,又是客观的、物理的,这个同一的实在,这个同一的东西,具有两种职能:物质的职能和意识的职能。从这一方面我们把它叫做意识,从另一个职能我们把它叫做物质,这两个东西其实是一个东西的两种不同的职能罢了。在詹姆士看来,在我们面前的苹果就是一个感觉或叫做彻底经验,它同时具有客观、主观,意识、物质的双重性质。

  对詹姆士的“彻底经验”,我的观点是:我们面对的事物,不是“同一”个东西,而是一个“统一”的东西,是客观事物与人外化的感觉统一在一起的东西,正因为它是感觉与物体的统一,所以,它才既具有意识的特点,又有物质的特性,所以它既是主观的,有依赖主体而存在和变化的特点,又有客观的不依赖于主体的实在性,成为“虚”与“实”的统一体。而不是象詹姆士认为的,它是一个同一的东西,却兼具意识与物质的两种职能。

  西方哲学对感觉本性的探索各抒己见,有较大的差别,它们的观点回答了某种现象,在另一方面却又出现问题。对感觉或世界的本质的不懈追求,使西方哲学呈现异彩纷呈的各种观点。贝克莱较好的回答了我们面前的事物的属性的主观性——对自我的依赖性,但贝克莱却无法解决事物的实在性、客观性——不依赖人的存在性;康德的二元世界既解决了现象世界的主观性,又回答了自在之物的实在性,但却把统一的世界分裂开来,而我们的世界是统一的;马赫的要素一元论把世界统一起来,使它既有依赖自我的主观性,又有其物理的客观性,但马赫的这种统一在逻辑上是矛盾的;詹姆士的彻底经验主义,赋予主观性和客观性以第二位的特点,认为它是第一位的彻底经验的两种职能,这也是大家无法接受的同一性。

  四、世界的本质是什么

  如何理解我们面前世界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双重特征——看似矛盾的特征?

  我的观点是:我面前的事物,是我行为的对象与意识的对象的统一体,也可以说是自在之物与外化的感觉的统一体。作为我的行为对象,它必定是一个实在之物,这是一种无须意识来明证的客观存在——经验主义认为,我们只能知道意识中的东西,无法知道感觉之外的存在,这是错误的。作为认知的对象,它是一种感觉符号——外物的信息经过大脑的翻译而外化到物体上的感觉。我们面前的事物就是自在之物与外化的感觉的有机统一体。这个统一体作为感觉符号的一面,它是 “虚”的,具有对自我的依赖性,主观性的特征,它的属性(颜色,声音,形状等)对自我来讲是自明的;这个统一体作为物质的一面来讲,是“实”的,它是客观的、实在的,具有不依赖自我而存在的特征。这就是我面前的事物的双重性的原因,这就是我们面对的世界的本质:感觉与外物的统一体。作为感觉的世界、符号的世界、虚的世界,是我的世界、我在的世界。作为外物,客观的东西,它们组成一个自在的世界。当自我不去感知时,感觉的世界、我在的世界、自明的世界就不存在了,我一合上眼睛,符号的世界没有了,但实在的世界仍然存在,并不会消失。

  纵观哲学发展史,凡是认为我面前的世界是物质的唯物主义观点,都只是看到了事物的客观实在性的一面,没有看到事物的主观性一面。我们的常识就是坚持这一观点,因此唯物主义与常识是一家的。但唯物主义或常识不仅未能认识到事物依赖于主体的一面,更主要的错误在于把符号的性质等同于物的性质,认为颜色、声音、形状等属性属于自在之物。唯心主义认识到了事物的主观性的一面,这与常识相比是巨大进步,但对于我们面前事物的客观实在性的一面以及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未能较好的理解,所以造成各种各样的相互矛盾的学说:唯我主义;二元论;要素说;彻底经验说等等。

  以上就是我对我们面前世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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