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美”之本体观(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本色”:
 
……得亦无携,失亦不脱。在方寸间,周天地所,勿谓觉灵,是为真我。(《涉江赋》)
世上莫不有本色,有相色。本色犹言正身也;相色,替身也。(《西厢序》)
天真者,伪之反也。故五味必淡,食斯真矣;五声必希,听斯真矣;五色不华,视斯真矣。凡人能真此三者,推而至于他,将未有不真者。(《赠成翁序》)
语入要紧处,不可着一毫脂粉,越俗越家常,越警醒。此才是好水碓,不染一毫糠衣,真本色。(《又题昆仑奴杂剧后》)
 
徐渭所言“真我”,即是有自己独具的情性和灵气,他认为表现人的精神气质的文学作品,能表现“真我”的本质就具有本色的美。他是一位戏剧家,将“真我”━━“本色”引进了戏剧理论,还为某地戏台写过一副对联:“随缘设法,自有大地众生;作戏逢场,原属人生本色”。
袁宏道是诗文作家,是“性灵”说的倡导者,在评其弟袁中道之诗《小修诗叙》云:“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间流出,不肯下笔。有时情与境会,顷刻千言,如水东注,令人夺魄,其间亦有佳处,亦有疵处,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他所推举的“性灵”诗,就是凭诗人“本色独造”之“真诗”,他言“真”之语颇多,略摘数则:
 
夫性灵窍于心,寓于境。境有所触,心能摄之;心所欲吐,腕能运之,……以心摄境,以腕运心,则性灵无不毕达,是之谓真诗。(江盈科《敝箧集叙》引袁宏道语)
吾谓今之诗文不传矣,其万一传者,或今闾闫妇人孺子所唱《擘破玉》、《打草竿》之类,犹是无闻无识真人所作,故多真声。……大概情至之语,自能感人,是谓真诗,可传也。(《小修诗叙》)
物之传者必以质。文之不传,非曰不工,质不至也。树不实也,非无花叶也;人之不泽,非无肤发也,文章亦尔。行世者必真,悦俗者必媚,真久必见,媚久必厌,自然之理也。(《行素园存稿引》)
大抵物真则贵,真则我面不能同君面,而况古人之面貌乎?(《与丘长孺》)
性之所安,殆不可强,率性而行,是谓真人。(《识张幼于箴铭后》)
凡物酿之得甘,炙之得苦,唯淡也不可造;不可造,是文之真性灵也。浓者不复薄,甘者不复辛,唯淡也无不可造;无不可造,是文之真变态也。(《呙氏家绳集序》)
善画者,师物不师人;善学者,师心不师道;善为诗者,师森罗万象,不师先辈。法李唐者,岂谓其机格与字句哉?法其不为汉,不为魏,不为六朝之心而已,是真法也。(《叙竹林集》)
 
所引七则,涉及到“真诗”、“真声”、“真人”、“真性灵”,乃至“真变态”、“真法”,可以说,在文艺创作过程中,从审美主体到对象客体的如何表现与把握,都用一个“真”字贯穿起来了,其中之核心是“情至之语”,即创作主体的情之真,如果说,有明一代杰出的思想家李贽在理论上解决了王叔武提出的“情之原”的问题,那么袁宏道继王世贞提出的“真人”,又晓之以“真性灵”,从而确认“出自性灵者为真诗”。
在此还应该补充一说,情之真的问题,刘勰早已重视,在《文心雕龙·情采》篇谈到“为情而造文”和“为文而造情”时,就有“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淫丽而烦滥”的先发之论,但未展开。从李梦阳、王世贞到李贽、袁宏道(还有汤显祖和性灵派其他作家,此不一一列举了)等几代文艺家,正是从“为文”、“为情”正反两方面分别深入洞察、体悟,较之前人更透彻地认识了“真”在文艺创作领域的美学意义和价值,确定了“真”在文艺美学中不可取代的位置。
 
  
[1]艾青《诗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第2版。
[2]《春秋左传注》第1册456页,中华书局1981年版。
[3]均见《论衡·艺增》。
[4]转引自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295页。
[5]以上引文均出自李梦阳《诗集自序》,《李空同全集》卷五十。
[6]小李梦阳十九的李开先也提出了“真诗只在民间”的观点,见《市井艳词序》。他说,市井艳词“但淫艳亵狎,不堪入耳,其声则然矣,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语意则直出肺肝,不加雕刻,俱男女相与之情。……以其情尤足感人也。故风出谣口,真诗只在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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