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剧场戏剧的剧场效应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02-24
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是,我国的小剧场戏剧,新时期以来有很大发展,已成为令人注目的一种戏剧形态,并出现了很多有影响的作品,如《绝对信号》、《留守女士》、《思凡》、《恋爱的犀牛》、《非常麻将》、《切·格瓦拉》、《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等。然而,在对其所做的理论研究中,剧场效应的问题却很少有人触及。纵观我国20年来小剧场戏剧发展的历史,一些困惑、问题与弊端的出现,往往与此有很大关系。

小剧场,作为戏剧审美活动得以展开的具体空间场所,顾名思义,其空间相对大剧场往往要小得很多。有人做过比较,古希腊的狄俄倪索斯剧场,供表演之用的“圆场”(orchestra,歌舞场)直径达66英尺,看台可容14000-17000名观众。现代一般大剧场,舞台面积多在150至200平方米左右,观众席位可达1000至1500个。而现代小剧场可容观众大多不过100来人,有的甚至只有十几个人。
正是小剧场空间的这一自在规定性,对戏剧审美活动的主体产生了诸多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戏剧表现内容的影响。较小的空间量度,有助于戏剧对人的心灵世界的揭示。国内外小剧场的探索者们对此都有清醒的认识。1905年,莱因哈特从他的老师勃拉姆手中接管了“德意志剧院”,同时又经营了一个只能容纳大约200个观众的小剧场。对此,他的想法是:“我需要两个剧场:一个是小的室内剧场,专门排演隐秘的心理剧和现代剧作家的作品;另一个是大剧场,供演出古典剧目用……”[1]1959年,另一位探索者格鲁托夫斯基在波兰的奥波莱市创办了“十三排剧院”,进行小剧场戏剧的实验。英国导演彼得·布鲁克在解释这一实验动机时说:“他追求最大限度地在最小的舞台空间凝视人的心灵生活。于是意识到,观众也应尽可能少一点。这样,他逐渐地得出结论:在众多的远离表演区坐着的观众面前,是不可能准确地展示人的情感的……”[2]我国的探索者们也看到了这一点。如被认为在《留守女士》的表演中“把心理现实主义的内部技巧发挥到了极致”的奚美娟,就认为:“从剧目上讲,我以为小剧场不大适合演出形式感太强的东西,而更适宜于演出心理剧。”[3]
为什么中外的探索者们都有这种认识?道理很明显。戏剧要表现出剧中人物的“心灵生活”,主要要通过细腻的面部表情,特别是眼睛以及微妙的动作细节。有人在谈到电影艺术时说:“表情是电影中观察电影角色情感创造的最直接、最独特的窗口。这个窗口能够最细腻、最生动地透露角色的心理活动。”[4]然而,在大剧场中,由于剧中角色的信息与观众的接受距离较远的原因,“观众直接观察舞台角色的表情,尤其是眼睛比较困难,透过这些细节去觉察角色心理,更是常常受到局限。”[5]因此,大剧场观众更多地是观察演员幅度较大的形体动作。也因此,在大剧场戏剧中,“组织人物的行动,尤其是形体行动与语言行动,将变得十分突出。”[6]这也就是“戏剧是动作的艺术”一说的由来。而在小剧场戏剧中,这一切却正好相反。我国近20年来有些小剧场戏剧,把只适合在大剧场中演出的情节剧,不加改变地搬进小剧场,引不起观众心灵世界的共鸣,原因就在于不了解小剧场的这一剧场效应。
二是对演员表演的影响。由上所述,观众在小剧场中,可以直接便利地观察到角色的表情和眼睛,以及微妙的动作细节,这就要求表演必须从感觉出发。因为每一个细腻变化的表情、眼神,以及动作细节,都不能与感觉脱节,必须由感觉生发出来,并通过表情、眼神和细微的动作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观众的品评和推敲,也才能把观众带入到人物真实隐秘的心灵世界。而大剧场表演,却十分强调演员对动作的理性设计,一定要明确“做什么、为什么做、怎样做”。这种理性支配的动作,只能反映出角色的某些心理感觉,却并不能反映出人的全部深层感觉,因为有很多感觉是通过非理性动作显示出来的。如在《留守女士》的最后一段戏,乃川默然凝视着子东的离去,下垂的双手微微颤抖起来。扮演乃川的奚美娟在事后说,当听到扮演子东的吕凉说“我要走了……”,“我突然获得一种感受:我生命的一部分就要离我而去了,好半天我都不敢直接看他,一抬头,两人目光相遇,这时我看到吕凉眼圈突然红了,他的心灵与我撞击了,所产生的火花激发了我们两个人。这是表演的最佳状态,是最有生命力的东西,可是在大舞台上观众却不一定能体察得到这么细微的东西。”而在小剧场中,由于演员准确把握住了规定情境中角色的感觉,并通过细微的表情、眼神和动作自然流露出来,观众却被深深地触动了,仿佛看到了两位主人公那由伤感、无奈、茫然和惜别交织而成的异常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由此看来,受小剧场空间量度的影响,小剧场戏剧的表演并不全然是一种动作的艺术,而主要是一种感觉的艺术。有些演员不了解小剧场的这一效应,仍旧沿用大剧场的表演方式,令人感到虚假,难以接受,其原因也就不言而喻。
三是对观众剧场感知的影响。前面说过,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剧场作为一种信息传播和接受的空间,演员和观众互为信息的传递者和接受者。在大剧场内,信息传递与接受之间的空间距离相对较大,为使观众能接受到足够的信息量,演员必须使用幅度较大和目的明确的形体动作,甚至还要适当放大这些形体动作。正如有的专家所指出的:“不仅语言、形体动作要适当夸张,表情也一样,从某种程度上讲,表情的夸张应更大些”。[7]因而从观众一方说,大剧场感知具有粗略性的特点,也就是说,因为剧场空间在信息传播上的“远距性”和信息内容的夸张性,使观众只能粗略地观察到角色假定性的形体动作,观众的审美经验也习惯了这种大剧场的感知特性。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大剧场戏剧表演中,如果一个演员“只抓住了动作,而没有获得准确的角色感觉,其心灵和行为的间隙,固然并非是舞台表演所提倡的,但在舞台创作的实践中,又常常可以得到舞台的庇护”。[8]而在小剧场中,由于剧场空间在信息传播上的“近距性”,所以,观众对角色的一举一动、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要求自然、逼真和细腻,对任何夸张和做作都不能容忍,也就并不奇怪了。

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是,我国的小剧场戏剧,新时期以来有很大发展,已成为令人注目的一种戏剧形态,并出现了很多有影响的作品,如《绝对信号》、《留守女士》、《思凡》、《恋爱的犀牛》、《非常麻将》、《切·格瓦拉》、《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等。然而,在对其所做的理论研究中,剧场效应的问题却很少有人触及。纵观我国20年来小剧场戏剧发展的历史,一些困惑、问题与弊端的出现,往往与此有很大关系。

小剧场,作为戏剧审美活动得以展开的具体空间场所,顾名思义,其空间相对大剧场往往要小得很多。有人做过比较,古希腊的狄俄倪索斯剧场,供表演之用的“圆场”(orchestra,歌舞场)直径达66英尺,看台可容14000-17000名观众。现代一般大剧场,舞台面积多在150200平方米左右,观众席位可达10001500个。而现代小剧场可容观众大多不过100来人,有的甚至只有十几个人。

正是小剧场空间的这一自在规定性,对戏剧审美活动的主体产生了诸多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戏剧表现内容的影响。较小的空间量度,有助于戏剧对人的心灵世界的揭示。国内外小剧场的探索者们对此都有清醒的认识。1905,莱因哈特从他的老师勃拉姆手中接管了“德意志剧院”,同时又经营了一个只能容纳大约200个观众的小剧场。对此,他的想法是:“我需要两个剧场:一个是小的室内剧场,专门排演隐秘的心理剧和现代剧作家的作品;另一个是大剧场,供演出古典剧目用……”[1]1959年,另一位探索者格鲁托夫斯基在波兰的奥波莱市创办了“十三排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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