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力哲学研讨论文(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12-17

  理解与执行的关系大体相当于认识论中的知与行的关系。在人类思想史上,人们对知与行的关系曾进行过深入的探讨,有知先行后、行先知后、知难行易、知易行难、知行合一等各种不同的观点,而只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知行统一观,才科学地解释了知与行的辩证统一关系,为我们把握理解与执行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思想。我国北宋时期的程颐提出了知先行后的观点。他认为,首先应该把知放在第一位,只要有了知,行就是自然而然的。他说:“君子之学,必先明诸心,知所养,然后力行以求至,所谓自明而诚也。”他举例说,譬如有人要去京师,必须知道出什么门,否则就去不了。因而他断言:“须是识在所行之先,譬如行路,须得光照。”。朱熹继承和发展了程颐的这种观点,他认为,学问不外乎致知、力行这两件事,两者不可偏废,但要究问知行先后,他则认为,“当以致知为先”。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主张行先知后的观点。在他看来,人类的进步,始于不知而行,随着人类的各种活动,得到了知,“故人类之进化,以不知而行者为必要之门径也”。他认识到,人类的知识是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古人之得其知也,初或费千百年之时间以行之,而后乃能知之;或费千万人之苦心孤诣,经历试验而后知之”。在他看来,人类的知识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头脑里固有的,而是历史进化的产物;人类经过了漫长的不知而行的蒙昧时期,然后才逐渐进入行而后知和知而后行的文明发展阶段。基于对人类进化史的这一总的描述,他作出了知在先行在后、知是从行中产生的判断。他明确提出,“行其所不知以致其所知”,“必待行之成之而后乃能知之”,表明了他的行先知后、由行致知的思想。孙中山不仅阐述了知先行后的观点,而且也论证了知易行难的观点。中国古代早就有知易行难之说。《尚书说命中》即有“非知之艰,行之惟艰”的命题,因而几千年来“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的学说颇为盛行。孙中山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实践中深感这种传统说法之弊端,认为它会助长人们的畏难苟安心理。孙中山认为,这种心理是中国近代积弱衰败、革命事业不能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他指出:“夫中国近代之积弱不振、奄奄待毙者,实为‘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一说误之也。此说深中于学者之心理,由学者而传于群众,则以难为易,以易为难,遂使暮气畏难之中国,畏其所不当畏,而不畏其所当畏,由是易者则避而远之,而难者又趋而近之。始则欲求知而后行,及其知之不可得也,则惟有望洋兴叹,而放去一切而已。间有不屈不挠之士,费尽生平之力以求得一知者,而又以行之为尤难,则虽知之而仍不敢行之。如是不知固不欲行,而知之又不敢行,则天下事无可为者矣。此中国积弱衰败之原因也。”他提出了与之相反的命题:“行之非艰,而知之惟艰”。他举出饮食、用钱、作文、建屋、造船、筑城、开河、电学、化学、进化等十事作为论据,说明人们在求得某一种科学知识以前,早就在那里实际地行动了。他还以美国革命和日本维新为例,进一步指出,若果有了“真知”的指导,“则行之决无所难”。

  孙中山对于行先知后、知难行易的论证,接近于唯物主义的知行观。他肯定行先知后,揭示了人类从不知而行、行而后知,获得知识后又用知识来指导行的道理。他还认为,知识之目的是为了行,而且知识可以在行中得到检验。他说:“学理有真的有假的,要经过试验才晓得对与不对。好像科学上发明一种学理,究竟是对与不对,一定要做成事实,能够实行,才可以说是真学理。”他还极其重视科学知识和革命理论对于行的指导意义,认为“知与不知”乃是革命建设事业成败之关键。他所说的“以行而求知”,“因已知而更进于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与知的辩证关系。但是,孙中山的知行理论中也有一些缺陷。他把人类认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不知而行、行而后知、知而后行,这是一种机械的划分,没有科学的依据。知和行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人类历史上不可能出现一个只有行没有知的纯粹的不知而行的阶段,也不可能出现一个知不再需要回到行中检验和发展的纯粹知而后行的阶段。对于知和行的关系,孙中山也没有科学地认识和把握,他具有夸大“知”的作用的倾向。中国古代也有知行合一的观点。明代的哲学家王守仁主张“知行合一”。他认为,行统一于知,知、行都是心所生的,知的时候就是行了。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也就是说,知是决定行的,行是体现知的,行是知的补充。王守仁的“知行合一”以“致良知”为标准,知是知“天理”,行是行“天理”。他的“知行合一”虽有合理成分,但他把行统一到知之中,是很大的缺陷。王守仁说:“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他抹杀了知和行在性质上的差别,把意念、动机都说成是行,实质上是用知代替行。因此,王守仁不可能对知和行的关系作出正确的解释。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知与行的关系作了系统的阐述,认为知与行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实践、行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实践、行,因而任何实践、行都是具体的历史的;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认识、知也是具体的历史的。认识过程具有曲折性和复杂性,需要多次反复才能完成。人们对于一个复杂事物的认识,往往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这是因为人的认识既受到主观条件的限制,又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从主观上讲,人的经验、思维模式、立场观点、思想方法、知识水平、价值观念等都会影响到人的认识,因而主体走弯路、犯错误也是在所难免的。从客观上讲,客观事物的发展有一个过程,其本质和规律的展现也是逐步的。同时,主体认识客体所使用的工具、方式等也会对认识产生制约。认识的发展是永无止境的。人们的认识经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达到了主观与客观的相符合,这对于某一具体认识过程来说就算完成了,而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则没有完结。知与行、认识与实践的统一是在无限的人类认识过程中实现的。正如毛泽东《实践论》所指出的:“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理解与执行的统一也是这样。理解与执行不是截然分离的两个阶段,二者之间不可能有绝对的界限。现实中,理解与执行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理解中有执行,执行中也有理解。从两者的关系来看,理解的目的就是要执行,而执行不是盲目地执行,而是在理解的基础上的执行。另一方面,理解与执行是有区别的,不能把两者完全等同起来。理解了并不等于执行了,仅仅停留在理解这个阶段还不行,必须从理解发展到执行,否则,就会只停留在主观认识领域,不会对现实产生任何影响。现实工作中往往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就是有的人虽然把事情想得很明白,但就是不去具体做,结果是一事无成。这种倾向危害很大,完全违背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实践第一的观点。长期以来,某些人的头脑中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即认为“一旦理解了,就可以去执行”。其实,从理解到执行,是人的认识上的一次重大的飞跃。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一重大飞跃的意义,找到从理解到执行的桥梁、中介。这就是说,从理解到执行,需要正确的方法、制度、体制、机制等条件。人们在现实中也感觉到,理解固然不易,而落实、执行起来就更难,这恐怕是古训“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的合理性之所在了。执行本身是一个过程,在执行中需要不断地反馈,对执行中的问题作深入的探讨和分析,以推动执行进一步地向前发展。理解与执行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执行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的执行,而在执行中形成的理解也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形成的理解。理解与执行的不断循环,使人的认识不断地上升到更高的层次。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为认识理解与执行的关系提供了一把钥匙,是我们认识理解与执行关系的指南。理解力与执行力的提高也是在理解与执行的往复运动中达到的。理解力和执行力都是管理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两种重要能力,这两种能力在主体的认识和实践中具体地历史地统一起来。在理解与执行的矛盾运动中,主体的理解力和执行力不断得到提升,达到一个相对更高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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