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生之德”与北宋理学美学的核心问题简论——朱熹美学核心问题研究前论之一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内容提要:“生生之德”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宋明理学(包括美学)继承和弘扬了这一思想。本文作者认为,审美境界是朱熹及其理学前辈美学思想的核心问题。而审美境界又是一个生命意识问题,“生生之德”与审美境界就有着极为重大的内在关系。北宋理学美学家们恰好就是从这一方面去探讨审美问题的。

关键词:生生之德 北宋理学美学 朱熹 审美境界

审美境界理论是朱熹美学思想的核心问题。审美境界说到底就是人的生命意识的流程及其特定的精神状态。美学的意义在于对人的解读,美只因人而存在。人的存在无非是在两个基本维度展开,即自然性与精神性。精神性方面宗教、道德、审美又是其基本层面,对人的精神领域的挖掘是中国哲学的特点。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在中国传统哲学与美学中具有核心地位。其原因就在于“人生论是中国哲学之中心部分”(1) 。这种强大的人文背景与基础,使我们有理由说,“中国古代美学是一种人生美学”,“是以人为中心,基于对人的生存意义、人格价值和人生境界的探寻和追求的”(2)人生境界理论。这种人生境界追求不是由道德境界走向宗教境界,而是由道德境界走向审美境界,并将审美境界确立为人生的最高境界(3) 。传统儒释道的这种美学精神,尤其是儒释道整合形态的新型理论思潮——理学,对于朱熹美学有着极大的奠基性意义。同时,朱熹美学的核心问题——审美境界理论又将其大大地推进。可以这样说,朱熹美学的核心问题也就是其理学前辈所研究的核心问题。要深入研究朱熹的审美境界理论,还必须结合其理学前辈的成就来进行论述。因此,本文将着重从“生生之德”、“生生”与“立人极”、“生生”与“为天地立心”、“生生”与“仁体”等方面论述北宋理学美学的核心问题。

“生生之德” 人生问题是中国哲学、美学的核心。这一点在儒家哲学、美学中表现尤为突出。人生问题固然很复杂,但不外乎“天”与“人”两个基本方面的问题。如何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这样两种关系,就成为了中国传统哲学的中心。在宋明理学家那里,这种“天人关系”也就是“性与天道”之关系。“性与天道”是宋明理学的中心问题(4) 。在这些关系里,不在于说明这一事实,而在于如何解释人在这一事实中的意义及其根据,即人生的价值问题。“生生”乃是实现人生价值追求、沟通“天”、“人”的基本动力和特性。那么“生生”为何如此被理学家普遍青睐呢?其原因就在于“生生”具有的内在意蕴。“生生”按照《辞海》的解释是“指变化和新事物的产生”(5) 。“生生”的思想起源于《周易》“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 “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系辞》)这里的“生生”指宇宙万物是一种活泼泼的、生生不息的强大生命体。也就是说,宇宙的根本就是“生”。理学家对“生生”进行了深入挖掘与拓展,并将宇宙自然中的这种“生生之德”用之于人类精神活动,就转化为“终日乾乾”的“仁”。(6)这一转化恰好是宋明理学的贡献之一,也是其具有强大理论生命力的重要原因。

《周易》哲学具有高度的思辨性、强大的生命意识以及崇高的理性精神,(7)® 倍受宋代学者尤其是理学家关注(8)¯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非学术方面的,如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繁荣、统治者对儒家学说的推崇;更有学术方面的,魏晋以来,儒家学说在与道家和佛家的交锋中屡屡受挫,其主要问题就在于儒家学说的理论性、体系化、思辨性等太薄弱。因此,为振兴儒学回应释、道,就必须加强儒学的理论性、思辨性等方面研究和突破。除了借鉴道家和佛家学说的有关思想外,理学家们首先发现了群经之首的《周易》,并大力从《周易》那里挖掘能够论证人道(道德性)具有的自然特性和宇宙意义之理论。从而着力弘扬道德主体性,将道德主体性扩张的同时也将道德主体性向自然性转化。转化中的“性与天道”走向统一、两不相外。宇宙万物的“生生”实际上就成了人类道德理性“生生”显现。“仁”就充分地体现了道德性向自然性的扩张与建构,在“天人合一”中的极度彰显着“人”的主导性作用。宋以来的理学家尤其在朱熹那里对“生”与“仁”的内在联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突出道德生命的过程中走向了超道德生命(审美)。以下我们择取周敦颐、张载、二程的“生生”观念分论之。

“生生”与“立人极”:“立人极”是宋明理学的奠基者周敦颐提出的。他在《太极图说》指出:

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自注云:无欲故静。)立人极焉。故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凶吉。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大哉《易》也,斯其至矣!(引自黄宗羲《宋元学案》中华书局1986年12月版第497-498页。)

周敦颐的这段文字言简意赅,而极富争议性。这里我们不讨论其来源的复杂性、也不考据其版本的真伪问题,我们所感兴趣的是“立人极”的伟大思想。虽然天地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丰富多彩,生意盎然;但真正体现这一美境的是“得其秀而最灵”的人。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一般人常被外物所累,而出现了“五行感动而善恶分”,从而也就与真正的生命相去远矣。唯有“圣人”以“静”“定之以中正仁义”重开生命之本原,“立人极”,“与天地合其德”。对此,刘蕺山有过很好的解说:“太极之妙,生生不息而已矣。生阳生阴,而生水火木金土,而生万物,皆一气自然之变化,而合之只是一个生意,此造化之蕴也。惟人得之以为人,则太极为灵秀之钟,而一阳一阴分见于形神之际,由是淆之为五性,而感应之涂出,善恶之介分,人事之所以万有不齐也。惟圣人深悟无极之理而得其所谓静者之主之,乃在中正仁义之间,循理为静是也。天地此太极,圣人此太极,彼此不相假而若合符节,故曰合德。”¬ (9)在此周敦颐“立人极”其目的就是张扬与天地并生的“圣人”。而圣人是人类的道德精神、生命意识的象征。圣人之本是“诚”,就是“纯粹至善”。­ (10)又说:“天以阳生万物,以阴成万物。生,仁也;成,义也。故圣人在上,以仁育万物,以义正万民。”® (11)

周敦颐的“立人极”尽管有着浓厚的道德意识、伦理性,但由于与天地造化生生之德相比肩,甚至还能育万物,更有着超道德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生命意识(生意)。有了生意,也就开始有了美。这种生命意识为“立人极”走向审美具有着重大意义。

“生生”与“为天地立心” “为天地立心”是张载提出的充分彰显人的生命意识的崇高理想,与周敦颐一样,将人提高到了“为天地立心”的“大心”的崇高地位。

如果说在周敦颐那里,以“诚”为本体的“立人极”具有浓厚的道德性生命意识,普遍性的生命意识才刚刚开始的话;那么,张载以“气”为前提的“大心”,则使道德性的生命意识更加趋向于超道德性的普遍生命意识活动领域。张载针对佛家的“空”、道家的“无”,以弥漫宇宙间的“气”立论而破之。¯ (12)他认为“太虚无形,气之本体”,“气”有创生意蕴。他对“气”的创生精神之体现的“太和”作过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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