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文献中的“命”(5)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自身寻求主体精神进一步解放的过程。关于《易传》人们已经说得很多了,笔者在此只是指出两个事实;第一,《易传》中的天,已经完全哲理化、义理化了。它已经不是一种自然现象或事物,而是一种理想化的观念。《易传》的精神在于以乾坤为天地、阴阳、刚柔的基础,把天描述成了一个“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生生不息、生化流行的动态之天。一阖一辟,往来无穷,变动不居,周流六虚,是其存在的方式;刚柔相易,阴阳大化,氤氲化醇,开物成务,是其施化的目的。“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讲的是人,阴阳、刚柔互为推动,涵化性情的状态。《说卦传》的总结尤其全面而深刻:“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使我们更为清楚地看到,这是先秦儒家为我们打通了一条人的性命、性情由天而降,天之大德贯注于人的身心,而人又“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上达于天的循环通道。没有这条生化不息、成终成始的通道,先秦儒家的性情思想实际上是无法真正展开的。

第二,日本德川古学派大师伊藤仁斋说:“盖一阴一阳往来不已之谓天道,吉凶祸福不招自至之谓命。”[25] 天道,是就天之所以为天而言,是就其自身流演、自身显发出来的规律而言。由天而降的命,是就天之神、天之几显豁、显明、训诰给人间现世的符命。天道,指的是宇宙规律,万事万物运动变化、发展的必然性,它不以人的喜怒哀乐为转移,一定会将天的规律丝毫不爽的显发出来:“夏王灭德作威,以敷虐于尔万方百姓。尔万方百姓,罹其凶害,弗忍茶毒,并告无辜于上下神祗。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以彰厥罪。肆台小子,将天命明威,不敢赦。敢用玄牡,敢昭告于上天神后,请罪有夏。”(《尚书·汤诰》)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是因为夏违反了天道,违背了自然规律,因此,以天道的形式,“以彰厥罪”。而命则是天根据人的具体表现而下降赋予给人的有德之征。只有“承天而时行”(《周易·坤·文言》),“燮理阴阳”(《尚书·周官》),“因天之常,与之俱行”(《国语·越语下》),才能够真正赢得天命的赐予。《左传·襄公十八年》的一个故事对我们理解天道与天命之关系的启发是很大的:“晋人闻有楚师,师旷曰:‘不害。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竟,多死声。楚必无功。’董叔曰:‘天道多在西北,南师不时,必无功。’叔向曰:‘在其君之德也’。”初读之,似为天道不可企及的神秘,但是细究之,则为有德的天命之征。“南风不竟,多死声”的原因是楚国人的德性世界出了问题。这是以德动天,天道与人道混而为一的境界,最后的结果却是因“德”而导致的“天”之“命”。天道的义理化,进而也导致了“天命”的义理化。

如果天命没有义理化,人之性之仰承于天之“生”就不会成为可能。上文已经提及的由《性自命出》到《中庸》之天、命、性、道、教的转化,就是在这样的理论前提下得以实现的。《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组合判断,发展了上引郭店楚简《性自命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的思想,对我们探讨有关“天命”的思想来说,是很有启发的。“性自命出,命自天降”,描绘了一个由天而命而性的流转过程,但并没有将“命”直接界定为“性”;而《中庸》的“天命之谓性”,虽然也有“性”之根源性的面向,但是,作为命题,它是由主项与谓项直接构成的无条件的直言、定言判断,亦即,天命就是性。何以“性”成了天命?上文有引孟子言曰:“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下》)指的是,君子修道,以仁义礼智圣为性,天道流行,於穆不已,映照天命。牟宗三先生曾经指出,西方哲学是一种以知识为中心的理智游戏,有很好的逻辑思辨与工巧的架构,而人成了首席动物,生命不得不沦为一团漆黑。但是,中国哲学却以“生命”为中心,拥有天道贯注给人的生命光辉,担负起了敬天明德的忧患意识,在道德的践履中没有隐曲之私,通体光明莹澈,以仁智与圣来遥契天道。[26] 因此,天道、天命,都在个人下学上达的修为扩充时,涵化在主体的性情之中。从这个天人合一的角度来讲,“天命之谓性”,当然是一个极为出色的判断,因为它充分强调了人的主体尊严,把匍匐在皇天上帝脚下的“人”,改造成了一个顶天立地、自强自救的人,并且使他的精神、他的“性”,充满了於穆不已的生机和“神性”。

不过,仔细考量,总觉得这个判断无论如何还是比较突兀。“天命”高不可及,何以遽然为性?作者似乎是故作悬念,所以,后面就紧接着有“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解释和补充说明。“率性之谓道”是说要“率”“天命”之“性”,才可以称得上是“道”,这个“天命”之“性”当然是指义理化的“天”之“命”,亦即天之义理的显明、显豁。前面说了,“天命”实际上已经天道化了,是生化不息、开物成务的义理之源,所以这个“道”,包含着天道与人道,既有天的义理生气,又有人的伦常实践,它的意思是,要通过人的道德实践以践履天道的博大,把后天的血气心知之性逐步融化、升华到先天的仁义礼智圣生化流行之中去,这就是郭店楚简《五行》的“金声而玉振”,及其“说”所言“舍其体而独其心”的德性境界。郭店楚简《语丛·一》有两支简的内容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它们透露了“道”与“命”的关系:“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其智博,然后知命。”(第29-30,28简)第28简“其智博,然后知命”是李零先生在《校读记》里面做出的调整,进一步加强了第29-30简的内容,可以信从。[27] 何以知天、知人,简文没有直接交代,但是从后面“然后知道”来看,当是指的天道、人道,就是《中庸》中的“五达道”之贯通天人的状态。“知道然后知命”,是一个重要的判断,它是说,在先秦儒家的性情思想中,“道”处于低于“命”的层面,因为“凡道,心术为主。道四术,唯人道为可道也”(《性自命出》第14-15简),“道四术”就是《诗》《书》《礼》《乐》,就是各种历史文化的典章制度、传统典籍以及先秦儒家的哲学著作,在《性自命出》中称之为“故”。不努力学习就不可能知“道”。只有知道了“道”,也就是说,只有按《中庸》说的那样,“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拳拳服膺,学思并用,知行结合,才有可能下学上达,最终知天、知命。

“修道之谓教”,首先是对“率性”的一个“道”的规定,“修”的内容为“道”。此“道”当然就是《诗》《书》《礼》《乐》。但是,“《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礼作于情”(《性自命出》第15-16,18简),其本质思想就是孔子一以贯之的忠与恕。忠,个人的性情之诚;恕,群体的人伦之爱。“修道”就是修忠与恕之道,就是忠与恕的统一。具体到《中庸》而言,就是以“三达德”实现“五达道”,以内在的仁、智、勇,完成人道的磨砺,以抵达天道的里程。转了一个圆圈以后,最后又回到了“天命之谓性”上。“修道之谓教”的另一个意涵,是所谓“教”。这个“教”字与我们现在教学的“教”、教化的“教”,写法是不一样的。这个“教”字,在先秦时期写作“斆”,它的本意是老师与学生、同学与同志一起,教学相长,情知摩荡的修、习过程,《论语》开篇第一章的内容算是对它最为透彻的诠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