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科学发展观背景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论文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和谐社会; 经济增长
  论文摘要:党的十七大明确地指出: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发展观,这是新一代领导集体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提出的创新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辩证统一的。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明确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思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在社会建设层面合乎逻辑的展开。科学发展观所蕴含的科学精神、原则和方法,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一、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
  1. 以人为本,也就是以民为本。“以人为本”,这是中国古代哲学命题,也是西方哲学命题的重要内容。我国古代就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等民本思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本质,就是要把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就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社会成员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这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首先是以人为本,还是以物为本。不能为发展经济而发展经济,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人民,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若是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忘了人民,就会陷入为了增长而增长的GDP崇拜的斜路上去。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对的,加快发展速度也是对的,但当提高GDP的速度与人的全面发展发生了矛盾时,就要作相应的调整。如有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润,追求经济增长,不顾工人的健康,不顾安全,安全事故增多了;有的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高速度,不顾国情、不能增加就业,这样的做法就值得研究,就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
  其次是以民为本,还是以官为本。以人为本,说到底就是要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人民政府的宗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是由人民授权、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的法人机构。这些年来,人民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处理得不够正常,干部与人民的关系不够正常,没有摆正位子,许多事情不是人民做主,而是为人民做主。具体表现有如下几点:一是干部队伍膨胀。改革初期,各级干部1800多万,现在超过4000多万,其中公务员500多万,村里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还有300~400万人。几次精简机构,结果是越精简越庞大,越精简官越多,恶性循环。二是权力太大。经济权、文化权、垄断权、占有权、处分权。一日为官、终身受用,想当官的人越来越多。三是干部缺少监督机制,特别是对第一把手的监督还很不够。
  再次以人为本,是要谋全体人民的利益还是谋少数人的利益。改革开放以来,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早期以前,经济发展了,绝大多数人都得到了利益,人民生活改善了,虽然人们生活的改善程度不同。但是90年代中期以后,一部分人改善得更快了,而一部分人不但没有改善,而且还绝对地下降了,如农民自1997年以后不仅增长减缓了,其中62%的人是停滞的,还有的是减少了。又如90年代中期以后,国有企业改制,实行减员增效,大批工人下岗,约有3000万人下岗,有几百万人至今没有再就业,收入减少了,虽然这是必要的,是改革的阵痛,是社会改革的成本,但是不能都要这些人来承担。近两年还有约4000万被征地的农民以及城市中数百万被拆迁的居民,他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就是以人为本,以全体人民的利益为本。“三个代表”思想最主要的就是要代表中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当前我们要建设的小康社会是要惠及十几亿人的小康,这样的小康社会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2. 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以往的发展有不全面、不协调的方面,强调发展经济,忽略了社会发展和其他方面。具体地说:一是经济结构调整了,但社会结构没有相应调整。如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而城市化还处于初期阶段,2002年的城市化率为39.09%,比世界平均水平48%低10个百分点,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再如产业结构,2002年我国三次产业占GDP总量的比重分别为:一产14.5%,二产51.8%,三产33.7%,而就业结构则为:一产50%,二产21.4%,三产28.6%,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很不协调。二是经济增长了,社会事业并没有相应的发展。这些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而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却都相对滞后。以教育为例,50多年来,我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工作做得不错,文盲率由建国初期的80%下降到2002年的8.72%,但是文盲的绝对数仍然高达8500万人,在全球仅次于印度,这些文盲90%分布在农村,其中又有一半分布在西部地区,所以普及教育和扫除文盲的任务仍然很重。而且,我们的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很不理想,1998年,我国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只有360万人,适龄青年的毛入学率只有6.7%,1999年后,大学连续扩招,2002年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达到903.4万人,毛入学率达到13%,但仍低于世界平均16.7%(1996年)的水平。三是经济管理改革了,社会管理没有相应跟上来。这些年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很快,硬件都相当现代化了,但是社会管理相对落后,环境脏、乱、差,交通拥挤、交通事故增多等等。以交通为例,1949年我国公路通车里程只有8.07万公里,2002年已经达到176.5万公里。但是交通管理水平却没有相应的提高,各类交通事故频发,2002年共发生77.3万起交通事故,死亡109381人,比1986年增加了一倍,这两年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很严重。四是经济体制改革了,社会事业体制还没有进行相应改革。我国社会事业的管理体制可以说基本上还是计划体制。很多事业单位仍按照计划体制的方式运行,效率低、成本高,不利于社会事业的发展,也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与经济体制的改革相比,社会领域的体制改革落后了。
  3. 协调发展,即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要协调,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既要方方面面上齐全,而且各个方面要有机结合,有的要平衡均匀、相对称,有的要有长有短、有大有小,要按比例。协调是相对于原来不平衡、不协调而言,发展不全面就一定不协调,而全面了还不一定就协调了,协调要内容协调、比例协调。以往我们的发展还很不全面,改革开放以后实行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不均衡发展战略,取得了很好效果。但是实行一段之后,现在城乡之间、东西区域之间、阶层之间差别扩大,引出了一系列社会矛盾。现在的不平衡、不协调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是应该转向均衡、协调发展上来的时候了。当前我国很多方面,如一二三产业之间、积累与消费之间、工业与农业之间、经济与社会以及农村与城市之间等都存在着比例不协调的问题。根据国际经验,工业与农业增长的速度应是1∶3,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应该是32∶68,而这几年我国的积累率超过40%。国际上医生和护士的比例是1∶2,一个医生,两个护士,我们现在是1∶0.6,一个医生,只有不到一个护士。再如性别比例,一般是100∶105,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性别比达到100∶119,100个女孩,有119个男孩。现在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不平衡。城乡发展很不协调,有些城市已经相当现代化了,但很多农村却很落后,发展很不平衡,从1978年—1984年,1985年—1996年,1997年以来,差距不断扩大。2001年我国城乡差别是1∶2.9,2002年是1∶3.1,2003年扩大到1∶3.2,再加上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各种福利,城乡差别实际是1∶6,即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是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的6倍,目前我国可以说是世界上城乡差距最大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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