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中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01-29

  【摘 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谁拥有成熟繁荣的文化市场,谁就占有竞争优势。不断激活文化发展活力,繁荣文化事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就是提升文化竞争优势的基石。随着经济的发展,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与保护问题日益凸显。本文以楚雄彝族为例,浅谈经济发展中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关键词】经济;民族;文化;彝族;保护

  一、楚雄市彝族文化产生的历史背景

  楚雄市历史悠久,据考古发现,公元前4―5世纪,这里已经进入青铜时代,并有了较为发达的古代文化。在先秦、两汉至魏晋时期,居住在西南及楚雄境内的氐后裔,被称为叟、氐羌、青羌等。经过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分化与组合,到唐初出现了“乌蛮”、“白蛮”两个族群。“乌蛮”是以清寒时期的叟为主体发展而成的,其后裔主要成为彝族。“罗罗”是彝族的旧称,现在楚雄境内还有自称罗罗颇的彝族。楚雄是古代南方丝绸之路的文化交汇之地,各种文化在此交融发展,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同时也有许多南诏大理文化和彝族古文化的痕迹。彝族有十三个支系,在楚雄市辖区内主要有的主要是罗罗支系,语言为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

  二、楚雄市彝族文化的现状

  楚雄彝族的住房大致分为瓦房、茅草房、土掌房、闪片房、垛木房和麻秆房,随着经济的发展,彝族农村住房多被砖木结构的瓦楼房所取代。住房坐像多为坐北朝南,少数因地势关系各异,但绝无向西的,因为太阳西落,意味着不吉利。

  彝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其音乐舞蹈因绚丽多姿的表演形式、丰富广泛的表演内容、浓郁质朴的民族气息、激情豪放的地方特色使人如痴如醉。楚雄市境内的彝族舞蹈主要有:大三弦舞、葫芦笙舞、羊皮鼓舞、左脚舞等;歌乐主要有:酒歌、祭祀歌、山歌、笛子调、小三弦调、葫芦笙调等,其中内容最丰富,内涵最深厚的歌舞为大三弦舞、羊皮鼓舞、阿苏�、酒歌、祭祀歌。彝族的器乐也很独特,如树叶、小闷笛、月琴、大小三弦、芦笙、羊皮鼓、毕鲁等都是彝族群众喜爱的乐器。

  毕摩文化是世界民族宗教文化中的一朵奇葩,是中国彝族传统文化的核心,是涉及和包容了彝族的哲学思想、社会历史、教育伦理、天文历法、文学艺术,风俗礼制,医药卫生等丰富内容的完整的活态原始宗教文化。在彝族的生产和生活中,天天有歌舞,月月有节日,每个节日都有一套完整的仪式和美丽动人的传说。例如:“火把节”的祭火神、祭天神、祭羊神、耍火把趋害虫祈求来年五谷丰登;“马樱花节”的祭马缨花、爬刀山、梅葛说古、插花;“彝族十月年”祭太阳神、庆丰收过大年。每当节日来临,彝族群众全村载歌载舞、纵情欢乐。彝族的许多史诗、古歌,大多是由毕摩祭祀口传心授以说唱的形式传承下来的,例如彝族英雄史诗《铜鼓王》,民间史诗《梅葛》,以及《五兵歌》、《茶姆》、《阿鲁举热》、《毕摩经》等都是彝族文学中的瑰宝。

  古老的彝族十月太阳历是彝族群众智慧的结晶。据推测,此种历法渊源于远古伏羲,约有上万年的历史。它把中国的文明史追溯到埃及、巴比伦、印度三大文明之前。彝族十月太阳历以12属相回归纪日,3个属相周期为一个时段(月),即36日为一月,30个属相周为一年。1年10个月,360日,10个月终了,另加5日“过年日”,习称“过十月年”,全年为365天。每隔3年多加1天,即闰年(闰日),为366天。

  楚雄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园广场中间红、白、黑等多种颜色的花岗岩墙壁上雕刻着彝族十月太阳历的发明过程和计算、换算方法,彝族的产生和发展历程以及彝族古代文明成果等,有的用文字记叙,有的用图画说明,人和动植物形象栩栩如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景象随处可见,可谓是一部浓缩的彝族历史。

  三、楚雄市彝族文化保护与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彝族与汉民族的经济文化的不断融合,加上“强势文化的不断冲击,使得彝族群众的思想意识、传承观念、宗教信仰发生了变化,数千年传承下来的一些民族文化元素临近消亡,作为彝族外在标志的服饰和内在标志的语言也被逐步同化。

  传统的民族特色逐渐被淡化,讨亲嫁娶民俗简单化,火塘文化功能丧失,以前散发着浓郁的民族气息,隆重而火热的节日,如今也简化成了商品交易。群众对传统文化意识淡薄,民族文化传承出现断层,没有形成自觉、自愿、主动传承民族文化的共识。

  旅游经济发展与民族文化保护的矛盾。由于楚雄市努力打造彝族文化旅游品牌城市,在民族文化旅游经济不断成熟的同时,也使许多本来的民族特色文化逐渐丧失,转而发展成为商品化的样式。比如许多彝族村落婚丧嫁娶等都有一套本民族的原始的风俗和仪式,但由于受到旅游文化改造的影响,加上许多年轻的彝族同胞意识方面欠缺,致使本来纯朴的民风民俗也日益向着以发展旅游经济为目的的商品化方向发展,即不再遵从本来的样式,形成了一种民俗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改变的趋势。

  彝族文化开发和利用不够。本地区对于彝族文化的开发大多仅限于对那些具有商业价值、观赏价值的文化、以及城区周边的村落文化进行开发,而不注重甚至忽略了对那些原始的、本民族内在的具有本民族内在特征的文化的开发。另外,旅游景点的商品大多是一些普遍的旅游通用商品,缺少有代表性的民族文化旅游商品,独特的民族文化品牌未形成。

  四、对楚雄市彝族民族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整合文化产业资源,加大特色文化保护中的科技投入,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在诸如文化搜集、提取和文物保护等多个环节,必须要有足够的科技和人才作后盾,才能保证在文化的开发过程中合力利用,精细分析,否则可能由于缺乏相应的科技投入和相关人才导致利用与保护出现矛盾,民族文化因此遭到破坏。另外应继续培养文化传承队伍,特别是对个别民族文化气息比较典型的村落和地区,应该加大文化传承的宣传力度,培养本地区对本民族文化的传承积极性,让民族文化得以原汁原味的传承下去。

  要科学编制彝族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划清开发与保护名录。把彝族文化保护与开发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各个涉及单位之间的密切配合,科学论证、精确定位,对可以实施开发的项目精心规划、合理布局,对该实施保护和传承的项目妥善安排、加以重视。资金方面,在开发旅游项目的同时,应相应加大对保护项目的投资,以便这些传承千年的文化得以留存发展。

  民族文化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辅相成的,我们不能一味的追求经济的发展,也不能总是强调一成不变的传承民族文化,毕竟民族作为一个人们共同体自始至终都处在新旧更替的不断变化发展中。今天对于民族发展的过程来说,也只是一个阶段,而不是民族最终的形态。因此,我们不能为了经济的发展亦或是民族文化的保护而忽略了民族本身的发展。一个民族想要强大,在关注自身已有条件之外还要取长补短,不断的发展更新已有经济或是文化。总之,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不能以少数民族的原始落后为代价。

  【参考文献】

  [1]巴莫阿依,等.彝族风俗志[M].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2.

  [2]杨圣敏,等.中国民族志(修订本)[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

  [3]楚雄市委宣传部文产办:《加强彝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 全力打造彝族文化名都》

  [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市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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