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俗通史·隋唐五代卷》导论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2
导论

  汉代史学家班固在讨论当时各地的风俗时,定义“风俗”称:“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1]这段话的大体意思是,由自然环境决定的人们的行为和属性,称为“风”;而由统治者的意愿或行为的影响而形成的习惯,则称为“俗”。二者相加,就是风俗。班固对风俗的解释含有很多科学合理的成分,但是显然过分夸大了统治者在风俗形成中的作用。如果将统治者(君上)改换为社会环境,就能更科学地表述风俗的概念。即风俗是指人们在特定的自然环境和具体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群体性的生活习尚。
  风俗是群体的产物。一个人从生到死,每时每刻都生活在社会风俗的包围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风俗的支配。从特定的意义上来说,人自身就是风俗的产物,正是人们浸润于其间而不自知的风俗,决定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并使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的人群相互区别开来。就普通民众而言,他们大多也是从风俗的视角来认识不同的国家或民族的。如对于西方人来说,讲到中国人,他们的第一反应很可能是筷子、茶叶和功夫;而日本民族的象征则是榻榻米、和服及樱花;对于现代中国的儿童而言,肯德基、麦当劳、汉堡,就是意味着西方。在电视广泛普及的现代,中国的普通民众也是从肥硕飘逸,酥胸半露的服饰来认识唐朝,从马蹄袖、红顶子和旗袍来区别清朝的。风俗对于认识社会的重要意义于此可见。
  从另一方面来说,不管风俗在社会生活中起了多么重要的作用,它毕竟是通过具体的人的思想或行为方式体现出来的,如果抽掉了具体的人,也就无所谓风俗了。人们在强调风俗绵延久长、无所不在的影响的同时,往往会忽略它的变动不居的特性,低估人在风俗的发展变化中的作用。与其他一切事物一样,风俗也随时处在变动之中。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有些风俗消亡了,有些风俗发展成了礼仪制度的一部分,而有些则一直在民间传承不绝。虽然对不同风俗的发生、发展、消亡的原因的解释还非常不充分,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人在风俗面前并不是完全被动,无所作为的。中国古人从很早起就已认识到了这一点,如《诗经·关睢》“序”中就有“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说法。《孝经》中也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所谓“移风俗”或“移风易俗”,就是强调人与风俗的关系中人的能动作用,即摒弃那些妨害人们生活的陋俗,阐扬有利于人们心智的风俗,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发展。风俗史的研究一方面固然是为增进现代人对古代风俗的了解,除此之外,为移风易俗提供借鉴,应该也是风俗史研究的目的之一。

  隋唐五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阶段(公元581-960年),也是风俗史的一个重要转折期。汉魏旧俗和北朝的胡俗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消化和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许多新的风俗,这些风俗对封建社会后期的社会风俗产生了重大影响,有些甚至历宋、元、明、清,影响一直及于现代。就这一时期社会风俗自身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较为突出的方面。

    ⒈诗歌对社会风俗的浸润和影响

  唐代的诗歌不仅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文化遗产之一,也对这一时期的社会风俗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诗歌渗透了社会风俗的方方面面。
  唐代的诗歌并不单纯是书斋中的产物,而是生活的一种需要。唐人喜饮酒,而饮酒则离不开诗。他们将饮酒分为雅、俗两种,吟诗饮酒为雅饮,又称“文字饮”,仅酒令的形式就有二十余种之多。唐诗中的许多名篇佳制都是在酒宴上所作。所谓“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与其说是描写了个人的性格,倒不如说是表述了一种时代的风俗。
  除了饮酒时吟诵唱和之外,这时在庙宇寺院、邸舍旅馆、风景胜地都备有供人题写诗歌的诗板。不但文人每至一地必先题诗,一般民众每到一地,也总是要先到这些地方浏览、传钞诗板上的佳作。乘兴而题,不胫而走,不数日间就可传遍各地。如白居易旅途中每至一地,必先在壁上寻觅诗友元稹的近作,他在蓝桥驿馆壁上发现元稹的诗后作诗称“蓝桥春雪君归日,秦岭秋风我去时。每到驿亭先下马,循墙绕柱觅君诗。”每到馆驿,即循墙绕柱观览题诗,驿壁题诗在唐人文化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可知。
  如果说饮食、行旅都离不开诗的话,唐人的婚礼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赛诗会”。在普通民众的婚礼上,有催妆诗、开撒帐合诗、去行座障诗、去扇诗、咏同牢盘诗、去帽惑诗、去幞头诗、去花诗、脱衣诗、合发诗、梳头诗、系指头诗、咏下帘诗、下女夫词、障车词等等,名目繁多,几乎是动必吟咏,无诗不婚。
  不仅如此,青楼娼馆也是文人们竟相逞弄文才的场所。娼馆的墙壁上、妓女的箱箧里,都有狎妓文士留下的诗歌;甚至有些寻春客还将诗歌题写在妓女的身体上。军将、老粗、妓女,甚至小偷,各色人等,不管水平高低,有无文彩,只要稍识之无,都要写诗自炫。人们甚至将当时人写的诗画成图画,刺在身上,将自己作为“行诗图”而炫耀。
  从人们对待元稹和白居易诗歌的狂热态度上,可以更典型地表现出诗歌在当时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楚、江淮间洎长安中少年,递相仿效,竞作新辞,自谓为元和体。”“禁省寺观、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其缮写模勒,炫卖于市井,或因之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据说,在村落路旁卖鱼肉者,俗人买要胡绢半尺,士大夫买只须写­白居易诗一首即可。诗歌不仅能换茶、酒喝,而且能换鱼吃。
  民间诗歌的丰厚土壤不仅造就了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诗歌的盛世,也使这一时期的社会风俗渗透了诗的意境,浸润出了诗一般的社会生活风俗。有两则故事有助于理解唐人及其生活风俗与诗歌的这种关系。
  一是讲上官仪入朝的故事。称:“高宗承贞观(公元627-649年)之后,天下无事。上官侍郎仪独持国政。尝凌晨入朝,巡洛水堤,步月徐辔,咏诗云:‘脉脉广川流,驱马历长洲。鹊飞山月晓,蝉噪野风秋。’音韵清亮,群公望之,犹神仙焉。”[2]
  另一则故事称,李白在开元年间(公元713-741年)谒见宰相时,封一板,上面题写“海上钓鳌客李白”数字。宰相问:“先生临沧海,钓巨鳌,以何物为钩线?”答:“风波逸其情,乾坤纵其志,以虹霓为线,明月为钩。”又问:“以何物为饵?”答:“以天下无义气丈夫为饵!”[3]
  这两则故事中体现出来的雍雅清逸的意韵和狂傲率真的气质,反映了唐代社会风俗的充满诗意的特征,而只有在诗歌的国度里,才有可能会产生这样一种时代风貌。

    ⒉音乐歌舞风俗的兴盛

  与诗歌一样,音乐歌舞也对这一时期的社会风俗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音乐舞蹈的兴盛,首先表现在胡乐的流行。这时的胡乐既有南北朝时遗留的胡乐,也有隋唐时传入的音乐舞蹈。唐诗中所谓“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学胡乐”,“城头山鸡鸣角角,洛阳家家学胡乐。”表明胡乐在民间的流行程度。如所周知,唐玄宗本人就是一位非常杰出的音乐家和羯鼓演奏家,据说著名的“霓裳羽衣曲”就是由他改编而成的。而朝廷重臣及宫廷近侍如安禄山、武延秀、杨贵妃诸人也都以善长胡旋舞著称。胡乐的影响遍及宫廷、民间。
  在一些隆盛的庆典活动中,往往都要举行大型的文艺演出活动。唐玄宗有一次在勤政楼举行大酺,楼下万头攒动,笑语喧哗,以至于无法听见“鱼龙百戏之音”,高力士建议由歌唱家许和子唱一曲以“止喧”,许和子“撩鬓举袂,直奏曼声。至是广场寂寂若无一人。”又如在唐德宗贞元年间(公元785-804年),当大旱祈雨时,长安东、西街要举行规模盛大的“斗声乐”活动,人们搭起彩楼,街东、街西各出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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