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社会转型中的畸形博弈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畸形博弈导致的最后结果,无疑是社会风险的增长。孙教授为此呼吁:建立正常的利益博弈机制已刻不容缓。首先是政府职能要转换,政府要从市场中的利益主体转变为带有超然性的公共政府。其次是关于博弈程序的安排不必过于刚性,而应有相当的柔性和弹性,使当事各方多一些选择而不是华山一条路,使矛盾的发生发展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是狂飙突进。再就是承认利益组织的合法性,以利于利益要求的表达和提炼,以利于不同群体之间的沟通和磨合,使利益博弈能够有序展开而无失控之虞。 

     利益博弈的时代已经到来,但现实中缺少一种能够盛装这种博弈的容器,缺乏博弈所必需的舞台和规则。正常的博弈规则很难建立起来,整个博弈过程就不能不是一个畸形的过程。 
   
  据中国国家信访局透露,2004年该局受理的群众来信比2003年上升11.7%,接待群众来访批次、人次,分别比2003年上升58.4%和52.9%。急剧上升的数字背后,是社会问题和矛盾的日趋突出。2003年,中国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按照国际经验,这一阶段正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利益分化和利益冲突的趋势已不可逆转。在博弈时代到来之时,而我们缺乏思想上和制度上的必要准备,缺乏博弈所必需的舞台和规则,这是最可担忧的。 
   
  日前,江平、孙立平、钟伟、何帆、杨鹏等大陆知名学者围绕这一话题,展开了激辩。 

江平:公权与私权冲突成博弈主题 

  著名法学家江平把利益冲突分解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私权跟私权的冲突;第二个层面是公权跟公权的冲突;第三个层面是公权跟私权的冲突。他认为,私权跟私权的冲突不可怕,只要有一个公正的法院就足以解决。公权跟公权的冲突后果很严重,在一些国家甚至闹到民族分裂的地步,但在中国这种冲突也不可怕,因为有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只有最后一种冲突,即公权跟私权的冲突,才是最值得关注的。 
   
  江平认为,公权和私权的冲突是转型时期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现在跨进了市场经济时代,但距完全的市场经济为时尚早,这就注定了一方面国家干预仍较广泛,另一方面公民的权利意识又在不断增强。这种情况下,一旦公权越界,必然遭遇私权抵制。这就注定了公权与私权的冲突,构成当下中国利益博弈的主题。 
   
  江平认为,要解决公权跟私权的冲突,必须清除观念障碍,必须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任何人无权剥夺或者限制。 
   
  江平说,问题就在这里,相关法律规定往往十分粗疏,比如什么是社会公共利益?颇为含混,不免给人以上下其手的空间。这种情况下,准确界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就显得非常紧迫。必须把部门利益、小集团利益跟社会公共利益区别开。 
   
  江平尤其对刚刚公布的《物权法》草案深表忧虑。他认为,《物权法》本应是私权的保护神,但《物权法》草案在某些方面却大大退步了。关于征用私产,原来写的是给予合理补偿,现在的《物权法》草案却是这样规定: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时可以征用私人财产,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合理补偿”也没有了。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国家规定并非任何情况下都合法合理,国家规定万一不合法不合理怎么办?第二,什么叫国家规定?我们的法律体系只有法律法规规章这样的概念,从来没有“国家规定”之类的笼统概念。“国家规定”含义笼统,以至于谁都可以说自己的规定是国家规定,谁都可以借国家规定打私人财产的主意,这么一来,公民的合法私产还能安宁吗?江平为此疾呼:“国家规定”必须受制约。一方面,“国家规定”要有严格界定;另一方面,老百姓如果对国家规定不服,应该有救济渠道,可以告上法庭,这就需要修改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只要是国家规定就必须服从,这种立意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会给私权保障机制留下很大隐患。 

孙立平:畸形博弈导致社会风险增长 

  江平的观点为多数学者赞许,但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则表示不能完全认同。 
   
  孙立平断言,情况实际上比江平先生的划分更为复杂。当下中国社会,很大程度上已经不是公私分明的社会。他举了一个例:比如房屋拆迁,地方政府要把你的房子拆掉,其背后很可能是某个开发商的利益。这就不是简单的公权私权冲突,而是公权和私权结合到一起,欺压另一部分私权。孙认为,近年的所谓房地产热,实质上就是房地产商与地方利益部门联手打造的。这种情况不只存在于房地产领域,教育产业化也好,医疗产业化也好,很大程度上都是私权和公权结合到一起。 


   
  孙立平说,我们一直有个期望,就是在国家之外能长出一个社会来,只要能长出一个社会来,就不难制约国家。现在,社会是逐渐长出来了,但社会也在分化,越来越复杂。 
   
  孙认为,岂止社会在分化,公权也在分化,典型的特征就是部门打架。不同部门之间打架,打的当然都是部门利益。所以人们讲,现在是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这种情况下,很难说有一个明确的公和私,再加上官员腐败的因素,就使公和私这两种不同的利益以更加微妙的方式联结起来,处于强势的私权往往借着公权的名义大行其道,侵犯处于弱势的私权。这样一种复杂的格局,使得识别公权私权变得空前困难,更不用说规范公权私权了。这构成当今利益博弈的一个显著特点。 
   
  利益博弈的时代已经到来,但我们缺少一种能够盛装这种博弈的容器,这是孙立平所说的利益博弈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孙认为,面对博弈,我们缺乏思想上和制度上的必要准备,缺乏博弈所必需的舞台和规则,这是最可担忧的。在博弈时代到来之时,公权依旧很少改变,正常的博弈规则很难建立起来,整个的博弈过程就不能不是一个畸形的过程。 
   
  他列举了畸形博弈的几个表征: 
   
  其一是政府成为利益主体。当政府成为利益主体的时候,或者说与市场中的其他利益主体结合到一起的时候,政府就成为当事一方,这时候公正往往免谈。 
   
  其二是利益主体不均衡。中国的两极分化为什么能走到今天?孙的解答是:不是因为某种政策的偶然失误,也不是自然发展的结果,最根本的原因是不同群体为自己争取利益的能力不一样。而能力的不一样,在于权力的不一样。正是公权的介入,这样一个非自然非市场的因素,才使两极分化走到今天,以致利益主体的失衡发展到精英寡头化的程度。 
   
  其三是在利益主体高度失衡的情况下,利益博弈往往蜕变为利益掠夺。孙立平认为,中国社会利益结构的变化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机制在起作用。1980年代的利益分化只是收入分配的分化。1990年代中期之后,瓜分经济的苗头出现,个人或团体开始瓜分公共资源,利益落差扩大。近几年走到第三阶段,掠夺经济开始抬头,公共资源所剩无几,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互相掏腰包,利益落差因此急剧扩大。 
   
  畸形博弈导致的最后结果,无疑是社会风险的增长。孙教授为此呼吁:建立正常的利益博弈机制已刻不容缓。首先是政府职能要转换,政府要从市场中的利益主体转变为带有超然性的公共政府。其次是关于博弈程序的安排不必过于刚性,而应有相当的柔性和弹性,使当事各方多一些选择而不是华山一条路,使矛盾的发生发展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是狂飙突进。再就是承认利益组织的合法性,以利于利益要求的表达和提炼,以利于不同群体之间的沟通和磨合,使利益博弈能够有序展开而无失控之虞。 

钟伟:社会成本比资源成本更昂贵 

  致力于研究公共政策的经济学家钟伟教授告诉记者,从这些博弈个案中,他发现一个规律:所有事端都发源于单纯的经济利益的冲突,而不是挑战意识形态,也不是反对各级政府。只是当利益冲突不能得到妥善处置的时候,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当私产安全、生命安全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时候,冲突才会升级,矛头开始转向基层政府,并向上蔓延。钟伟据此断言,利益冲突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也绝不存在所谓政治危机的问题。但如果不能以平常心看待利益冲突,而是想像过度,似乎只要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构成威胁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这才可能导致矛盾的激化。 
   
  钟伟认为,导致利益冲突的另一个原因,是整体利益、个体利益不均衡。比如土地开发权的集中,电厂的建设,如果算大账,往往意味着利益总量的增进,原因很简单,土地的非农业使用肯定会比农业使用能带来更多的利益。所以问题不在于利益总量的大小,在于公权介入之后,就把私权挤走了;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冲突时,往往是整体利益独大,个体利益被忽略,这才是要命的事情。作为政府官员,往往只考虑地方财政增收,只考虑公权的需要,而很少换位思考,兼顾民众的个人利益。而且他们过于霸气,没有请求人民同意这样的习惯。尽管从整体上看,他们的决策可能是对的,确实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但因为他们不能正确处理整体利益跟个人利益的关系,忽略个人利益,结果就导致了抵制,导致了冲突。 


   
  钟伟特别提醒: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警惕这样的倾向,即公权过于强势的倾向。有一种观点曾颇为流行:中国的改革开放之所以有巨大成就,奥妙就在于权力的高度集中,资源的高度集中。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征地没什么成本,所以高速公路迅速修起来了;因为矿产是国家的,资源没什么成本,所以大型国有企业迅速发展了。一些学者据此推论,如果不是高度集中,而是把财富量化到公民个人头上,那么社会主义建设的高效,所谓制度的节约成本就不存在了。因此集权不是弊端,恰恰是我们的制度优势。钟伟毫不掩饰他对这种观点的反感。他说,集权是有效率的,集权可以带来繁荣,但人民需要的不只是效率,人民更需要公平;人民需要的不只是繁荣,更需要可以分享的繁荣。如果只要效率,只要繁荣,而根本不考虑人民的这些感受,那么,我们不需要做任何社会变革。历史证明,只强调集权的效率和集权所带来的制度节约,资源成本可能是节约下来了,但比资源成本代价更昂贵的社会成本却会累积起来,最终导致严重后果。 

何帆:公权与公权亦需均衡 

  青年经济学家何帆以体制内部关系的调整,作为建构博弈机制的切入点进行阐述。他认为,很多问题未必都是地方政府的问题。民众所享受到的公共产品,事实上大部分是地方性的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提供。但地方政府要提供这些公共产品,并没有足够的财政资源,除了征地之类,它往往没有别的资源,这就迫使它不得不采用这样的方式。所以问题的实质,是公共财政体系的缺位,导致地方政府行为缺失。 
   
  何帆认为,建构博弈机制的必要前提,是调整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的关系。这种调整应该从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入手。他强调,很多东西应该由公共财政来埋单,和谐社会的建设不能只靠精神投入,也是要拿钱来投入的,比如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公共教育体系的建设,环保机制的强化,只有加大投资健全了这些体系,和谐社会才是可以期待的。否则,该投资的公共产品不投资,全是地方政府的事;而地方政府既不能发债,又不能有合理的财政收入来源,当然只能“铤而走险”。 
   
  何帆说,公共财政体系的建构,实际上是中央跟地方在利益上的调整,包括权力层面的调整。中央政府应该加大权力下放的幅度。因为所有的权力为你所有,所有的问题也都会归到你的头上。与其如此,不如通过适当分权,让地方政府为中央政府分担一些责任,从而为中央政府赢得更大的灵活性。否则,到头来地方政府的所有失误,最后都要让中央政府来埋单,压力就会统统集中到中央政府,这对稳定大局显然是不利的。 

杨鹏:公权分割是最危险的事情 

  政治学者杨鹏认为,利益分化也包括了体制内部的利益分化,其结局不只是社会多元,也包括了体制内部的利益多元;不仅导致体制内部的利益多元,更导致体制内部各利益群体的独立化。体制内部的独立性团体,都借助普遍的公权力来谋取自己的利益,都借助合法伤害权来谋取自己的利益。许多所谓的公私冲突,说到底,还是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只不过有一部分私人可以利用公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外一部分私人成为牺牲品。杨鹏称,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如果不能及早解决这个问题,矛盾只会像滚雪球那样越滚越大。 
   
  那么,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杨鹏认为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政府重建,即建设一个统一的政府。多元社会、多元政府是非常危险的局面,越是多元社会,越是要求建立一个统一的政府,一个公共的政府。只有统一的政府、公共的政府,才不至为各种不同的乃至是对立的私权所利用;只有统一的政府、公共的政府,才有能力平衡、协调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 
   
  结语:构建博弈机制的社会条件已成熟 


   
  孙立平称,现在是构建博弈机制的好时候,因为社会矛盾虽然突出,但政治基本稳定,经济持续增长,这说明我们具备了构建博弈机制的实力和能力,构建博弈机制的社会条件已成熟。因此,在依靠政策平衡利益关系的同时,更应该致力于构建博弈机制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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