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乡城镇化建设之我见——以四川省石棉县民族乡小城镇建设为例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9

  论文摘要:民族乡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重要补充,民族乡小城镇化是我国城市化的组成部分。民族乡建制为民族镇是民族乡小城镇建设的必由之路。本文以四川省石棉县民族乡的城镇化建设为例,投射出我国众多的民族乡在城镇化建设中面临的困难,以及怎样解决的课题。

  论文关键词:民族乡  城镇化建设  石棉县

  民族乡是我国特有的、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内部事务、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是解决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问题的一种较好的政治形式,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必要补充形式。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已成为我国少数民族散杂居农村地区发展的必然选择。发展小城镇是民族乡城镇化的途径,也是民族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族乡的小城镇建设面临一系列问题:对民族乡小城镇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民族乡自身不具备建制为镇的条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民族镇的法律地位等。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民族乡的小城镇建设问题显得更加尖锐和现实。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诸如赋予民族镇以民族乡同等的法律地位等有效措施,加快民族乡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只有如此,民族乡才能顺利实现城镇化,保障众多民族乡的少数民族群众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进而顺利实现现代化。

  位于四川省西南部石棉县,西邻甘孜藏族自治州,南邻凉山彝族自治州,有汉、彝、藏等14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众多。著名民族学家李绍民老师曾说过:石棉县处于“藏彝走廊”的结合部,藏族文化与彝族文化等民族文化像石棉的自然资源一样丰富。”因此,1986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为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石棉县辖1镇、1个街道办事处、15个乡(其中10个民族乡),分别是:安顺彝族乡、先锋藏族乡、蟹螺藏族乡、回隆彝族乡、擦罗彝族乡、栗子坪彝族乡、新民藏族彝族乡、挖角彝族藏族乡、田湾彝族乡、草科藏族乡。

  近年来,随着石棉县经济的迅猛发展,部分民族乡的城镇化建设已出具规模,有的已经达到或超过建镇的标准。如安顺彝族乡,该民族乡作为革命纪念和历史、文化名镇的安顺场,山川秀美,土地肥沃,不仅是全乡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同时它又是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以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和商贸流通为主的城镇;地处石棉县的咽喉要道,商贸活动十分活跃,是数乡的商贸中心和物质集散地;安顺场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和全国一百个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拥有众多名胜古迹,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加之良好的旅游区位,使安顺场成为四川西部旅游环线上的一个重要旅游基地,每年到这里来参观旅游、缅怀红军精神的中外游客络绎不绝。加之,近年来因为石棉县开发水电资源,众多移民搬迁于此,久而久之,安顺彝族乡的人口飞速增长,场镇也越建越大,俨然一个小县城。民族乡的建制已经与当前安顺彝族乡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相称。在石棉县十个民族乡之中,还有诸如:回隆彝族乡、先锋藏族乡、新民藏族彝族乡、挖角彝族藏族乡等民族乡也遇见了同样的问题,这也我国现在一千多个民族乡在城镇化建设道路上面临的难题。作为全国城市化的组成部分,数以千计的民族乡没有基本建立小城镇(截至2002年底,我国共有1248个民族乡,包括59个民族镇),那么我国的城市化是不完整的。制约民族乡小城镇建设的因素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民族乡小城镇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补充,作为国家保障散杂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的一项措施,体现了对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关怀和重视,民族乡小城镇建设工作不仅有利于民族乡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保障。然而长久以来,国家给予民族乡的优惠政策始终难以实施;地方政府财力有限,难以对民族乡给以大力扶持;认为民族乡的城镇化建设无关大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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