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荀悦政治思想浅论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论文关键词:荀悦; 政治思想; 六主; 六臣
  论文摘要:荀悦生当东汉皇朝统治末期,他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六主”、“六臣”论,并深入分析了不同类别的君臣对政事发展的不同影响;他的“天下国家一体”的政治观念建立在对君、臣、民三者关系的认识之上;“众正积于上,万事实于下”的思想则反映了荀悦的政治理想,而荀悦政治思想最终归结于对于东汉皇朝政治统治秩序的维护。

  
  荀悦(148-209年),生当东汉皇朝统治末期,著有编年体西汉皇朝史《汉纪》及政论著作《申鉴》。两部书的留存,使我们得以窥见荀悦的思想,尤其是他的政治思想。其中对于君臣品类的划分,天下国家一体的观念,“众正积于上,万事实于下”的政治理想,对于政治统治秩序的维护,构成了荀悦政治思想的主要方面。
  
  一 “六主”“六臣”的价值判断
  
  西汉昭帝嗣后无子,霍光等迎立汉武帝之孙昌邑王刘贺。但“贺即位,以行淫乱”,(魏相丙吉传)① 霍光等遂请皇太后下诏废去刘贺,由此引发了荀悦关于“六主”、“六臣”的论述。所谓“六主”是王主、治主、存主、哀主、危主、亡主;所谓“六臣”是王臣、良臣、直臣、具臣、嬖臣、佞臣。他以两汉各代君臣为例,分析了在这些标准下划分的不同品类的君臣对政事的影响,同时深入探讨了不同品类君臣产生的原因。
  
  (一) “六主”、“六臣”——君臣品类的划分
  荀悦划分、品评君主类别的标准是能否做到“为人、从义、先公后私”,以这些标准划分的不同品类的君主对政事的影响。在他看来,因为“王主”能够“为人”,所以可以“致兴平”;“治主”能够“从义”,所以“能行其政”;存主“先公而后私立”,则“能保其国”。而哀主、危主、亡主则恰恰因为处理政事无法做到“为人、从义、先公后私”,而与前三者的结局大不一样,“哀主遭无难则庶几得全,有难则殆;危主遇无难则幸而免,有难则亡;亡主必亡而已矣。故遵亡主之行而求存主之福,行危主之政而求治主之业,蹈哀主之迹而求王主之功,不可得也。”②(孝昭皇帝纪) 王主、治主、存主是属于同一层次的三种类型,哀主、危主、亡主是另一个层次的三种类型。前者可以使社稷存而不亡,后者则使社稷由“殆而危”以致走向灭亡。从史学家来说,只有对历史有深刻理解,才能提出这样的区别,这是荀悦政治思想的一大特点。
  以荀悦“六主”的标准来看,他把西汉皇朝各代皇帝的评价都包括在他的视野之内。在他看来,即使是高祖、文帝、武帝、宣帝这四位皇帝,也没有一个够资格进入“王主”行列。汉文帝因为“克己复礼,躬行玄默,遂致升平”,大概可称“治主”;汉宣帝则因勤于政事,可称“存主”;汉武帝虽雄才大略,但因“奢侈无限”,恐怕只能列入“危主”的行列了。
  荀悦对臣的品类的划分,是按照各类臣在实际的政事运行中,对君的种种举措所作出的不同反映。王臣“以道事君,匪躬之故,达节通方,立功兴化”;良臣“忠顺不失,夙夜匪懈,顺理处和,以辅上德”;直臣“犯颜逆意,抵失不挠,直谏遏非,不避死罪”; 具臣“奉法守职,无能往来;嬖臣“便辟苟容,顺意从谀”;佞臣“倾险谗害,诬下惑上,专权擅宠,惟利是务”。如同荀悦在《汉纪》中对西汉各代皇帝有所评论一样,《汉纪》中同样有荀悦对西汉各代大臣的品评。周勃、陈平、王陵都在诛灭诸吕的过程中建功出力,但荀悦对他们的评价还是稍有差异。“及(吕后)福祚诸吕,大过渐至,纵横杀戮,鸩毒生于豪强。赖朱虚、周、陈惟社稷之重,顾山河之誓,歼讨篡逆,匡救汉祚,岂非忠哉!王陵之徒,精洁心过于丹青矣!”②(高后纪)王陵谨遵刘邦“非刘氏不王”的盟誓,周、陈二人则对于吕后大封诸吕,皆曰“无所不可”①(张陈王周传) 较之周、陈二人,对王陵的评价明显更高。如果以荀悦的“六臣”标准来衡量,王陵因直言敢谏可入“直臣”行列,而陈平、周勃则因顺遂吕后心意,恐怕就要入“嬖臣”行列了。
  
  (二) “二难”、“二罪”——君臣品类不同的原因
  荀悦在对君臣品类做出划分后,还具体分析了各类君臣之所以出现差别的原因:
  人主之患,常立于二难之间。在上而国家不治,难也。治国家则必勤身、 苦思、矫情以从道,难也。有难之难,暗主取之。无难之难,明主居之。大臣之患,常立于二罪之间。在职而不尽忠直之道,罪也。尽忠直之道焉,则必矫上拂下,罪也。有罪之罪,邪臣由之。无罪之罪,忠臣置之。 ③(《杂言上》)
  荀悦关于君臣“二难”、“二罪”的分析,是客观反映了现实中的君臣想要成为理想中的明主贤臣所必须面对的两难选择。
  荀悦在分析王主、治主、存主少而哀主、危主、亡主多的原因时指出,由于君主拥有至高的权力,个人的行径往往不受约束,这使得他们沉于安逸享乐,陷于谄谀之词,放纵自己的情欲,“然迹观前后,中人左右多不免于乱亡。何则?况于宴安,诱于谄导,放于情欲,不思之咎也。仁远乎哉?存之则至。” “存之则至”表明,六主之间的差距并不是无法逾越的鸿沟,关键在于君主自身的行为选择,但这种行为选择却又因为君主所处的特殊地位而变得不易。他举出汉高祖、汉文帝、光武帝为例,“若高祖听戍卒,不怀居迁,万乘不俟终日;孝文帝不爱千里马,慎夫人衣不曳地;光武手不持珠玉。”③(杂言上) 现实中的君主想要成为理想中的明君,就必须“勤身、 苦思、矫情以从道”,否则难成大业。
  在君主专制制度下的臣子,同样面对着两难的选择:欲“尽忠直之道”则必然“矫上拂下”,这中间的不同选择便成为忠直贤愚的分水岭。能否跨越这道分水岭,不仅受臣下个人品行、才能所限,更受君主能否广开言路所限。纵使臣子有“逆龙鳞”的勇气,君主充耳不闻,或者听而不用,也是枉然。《汉书·郑崇传》载郑崇“狂瞽”,屡进直言而得罪汉哀帝,“数以职事见责,发疾颈痈,欲乞骸骨,不敢。” ①(郑崇传) 《汉纪》记此事,却在“欲乞骸骨”之前,加了“欲言事,畏见罪”六字,并借此发了一通“臣难言”的大议论:
   夫臣之所以难言者何也?其故多矣。言出于口则咎悔及身。举过扬非则有干忤之祸,劝励教诲则有刺上之讥。下言而当则以为胜己,不当贱其鄙愚。先己而明则恶其夺己之明,后己而明则以为顺从。违下从上则以[为]谄谀,违上从下则以为雷同,与众共言则以为专美。言而浅露则简而(簿)[薄]之,深妙弘远则不知而非之。特见独知则众以为盖己,虽是而不见称;与众同之则以为附随,虽得之不以为功。据事(不)尽理则以为专必,谦让不争则以为易。穷言不尽则以为怀隐,尽说竭情则为不知量。言而不效则受其怨责,言而事效则以为固当。或利于上不利于下,或便于左不便于右,或合于前而忤于后。②(孝哀皇帝纪)
  由于君主的猜忌、独断和官场的互相倾轧,直臣欲行忠直之道而不可得。谏言正确,那是君主圣明所至;谏言错误,进谏者就会被视作愚蠢,这种情况还算是好的,可悲的是即使臣下的谏言正确,君主却以为臣下抢了他显示圣明的机会而不予理会。还有朝堂之上的尔虞我诈,即使是谏言正确,符合了君主意愿,又可能得罪其他同僚;符合了一部分同僚的利益,又可能与其他人的利益起了冲突。以上种种,造成了忠直之臣欲行忠直之道而不可得的可悲局面。
  
  (三) “存亡成败之机”——君臣品评的价值
  荀悦对于君臣的品评,自有其深意在,着意于不同品类的君臣对政事的不同影响,而这种影响是与国之兴亡密切相关的。 “六主”、“六臣”之分,“或有君而无臣,或有臣而无君,同善则治,同恶则乱,杂则交争,故明主慎所用也。六主之有轻重,六臣之有简易,其存亡成败之机,在于是矣,可不尽而深览乎!”②(孝昭皇帝纪)
  从先秦时起,对君臣类别的品评即已开始,在这些品类中,以《管子·七臣七主》篇的品分最为详细。文中以君主对法的态度、立场和实行情况为标准,把君主分为七种:申主、惠主、侵主、芒主、劳主、振主、亡主。其中“申主”能“任势守数以为常,周听近远以续明”尚可列于“明君”之类,其余六种则皆不合格。对于臣的品类也以能否遵法执法为标准分为七类:乱臣、奸臣、愚臣、谄臣、侵臣、饰臣、法臣。除最后一类外,其余六种均为违法乱纪之臣。④(《七主七臣》) 荀悦对君臣品类的划分,与《管子》一书对君臣品类的划分相比,更着意于不同品类的君臣对于政事的不同影响,以及这种影响与国之兴亡的密切关系。出现这种不同,是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联系在一起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后,君主的才能、品性更密切的和国之兴衰联系在一起。同时,臣对君的依附性也在加强,臣的独立性逐渐丧失,进而成为君权的附属,此时的君臣关系,与先秦时裂土分封下的天下共主与各诸侯王的关系相比,无疑更为密切。君臣的不同品类,也无疑更为密切的和国之兴衰联系在一起。
  
  二 “天下国家一体”的观念
  
  荀悦论君、臣的差别,同论君、臣、民的关系是相互联系的,这是他政治思想的又一个重要方面。荀悦认为理想的君、臣、民的关系,是以君主为主导的三者统一体。 “天下国家一体也,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民为手足。”③(《政体》) 在荀悦的这一认识是从以下几个层次予以表述的:
  
  (一)君臣互为依存,理想的君臣关系应该是“上下有交”。
  荀悦以自设问答的方式,首先指出君臣之间是互为依存的统一体,“非天地不生物,非君臣不成治。首之者,天地也。统之者,君臣也哉。”③(《杂言上》) 在君臣这对互为依存的关系中,君的作用是居于主导的。在进谏与纳谏过程中,这种主导作用体现得最为明显,“‘进谏受谏,孰难?’” “曰:‘后之。进谏难也,以受之难故也,若受谏不难,则进谏斯易矣。’”③(《杂言下》) 进谏之难,是由于纳谏之难造成的。
  荀悦所认为的理想君臣关系是上下有交,即君臣交流能够毫无阻滞得进行。“上有师傅,下有诤臣。大有讲业,小则咨询,不拒直辞,不耻下问,公私不愆,外内不二,是谓有交。”③(《政体》) 为了达到君臣“上下相交”的理想境界,对于君主而言就是要任贤去佞。在任贤的过程中,有十种情况必须克服:
  惟恤十难,以任贤能。一曰不知,二曰不进,三曰不任,四曰不终,五曰以小怨弃大徳,六曰以小过黜大功,七曰以小失掩大美,八曰以奸讦伤中正,九曰以邪说乱正度,十曰以谗嫉废贤能,是谓十难。
  这十种情况如果不能克服,是不可能选拔到真正的人才的,“十难不除,则贤臣不用,用臣不贤,则国非其国也。③(《政体》) 对于臣下而言,须去”三罪”行“三术”:
  人臣有三罪,一曰导非,二曰阿失,三曰尸宠。以非引上谓之导,从上之非谓之阿,见非不言谓之尸。导臣诛,阿臣刑,尸臣绌。进忠有三术,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③(《杂言上》)
  贤臣与明君互为因果,有贤臣而无明君,贤臣不得举;有明君而无贤臣,明君难为治。
  对于理想君臣关系的典范,在《汉纪》一书中,荀悦是以汉武帝和汉宣帝为典型的。“汉之得人,于斯为盛”②(《孝宣皇帝纪四》) 从文治武功,到外交辞令,无不贤人并进。但在荀悦“六主”、“六臣”的严苛标准下,对于汉代君主,即使是贤明如文帝,也同样因贤臣不能尽用而引发荀悦任贤之难的感叹:“以孝文之明也,本朝之治,百僚之贤,而贾谊见逐,张释之十年不见省用,冯唐白首屈于郎署,岂不惜哉!夫以绛侯之忠,功存社稷,而犹见疑,不亦痛乎!” 文帝时尚且如此,更遑论身处乱君之世了。以至于那些处在“乱君暗主”之世的忠直之臣,不但不敢直言进谏,即使是远离朝堂,仍难免获罪,是以佯愚扮狂;不愿如此者,只有一死;即使选择一死,形骸神魂仍不得安宁,有的人甚而“负石入海”,“蹈甕之河”。以六合之大,匹夫之微,而一身无所容,可谓“痛之极也”。②(《孝成皇帝纪二》) 《汉纪》全书共有三十八则“荀悦曰”,以这一则感情最为激烈,如不是感慨至极,与“己身有戚戚焉”,是不可能有此之论的。荀悦的祖父荀淑在顺帝时因讥切外戚梁冀而不得已弃官闲居。荀淑的侄子荀昱、荀昙遭“党锢之祸”,昱死狱中,昙遭终身禁锢。荀悦本人在灵帝时也因不满宦官专权,托病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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