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新形式下加强我县种子市场管理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2

  摘 要:当前,正值春播时节,种子市场一片繁荣,生产企业、销售网点较以前明显增多,无论是品种还是质量,都较以前有所提高,极大的方便了广大群众。但是在繁荣的背后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就我县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看法以及对策,以使种子市场得到良好、有序、合理的发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保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保证广大农民的利益。


  关键词:新形势;种子市场;管理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发展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种子的优劣直接影响农民增收、农村的稳定。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201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的各项部署,农业部制定了《2014年种植业工作要点》提出:全力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种植业协调发展。一系列政策的调整,可以看出种子产业的发展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在有关政策扶持下,中国种业将进入新的发展期。因此,在新形势下,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保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保证广大农民的利益,必须对种子市场加强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和实施,种子市场得到了广泛发展,生产企业、销售网点较以前明显增多,无论是品种还是质量,都较以前有所提高,极大的方便了广大群众。但是,在便利与发展的背后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就如何加强我县种子市场管理工作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一、我县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
  1. 经营网点多,管理路线长:我县种子市场分布在本县的八个乡镇,有部分还在边远的村寨。从县到乡镇到村都有种子销售网点,虽然方便了农民群众选购,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难度。有的经营户甚至是无照经营;加之经营人员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技术知识,为谋取利益,销售来源不明的种子、超范围推广的品种以及未审定品种,使得经营网点良莠不齐,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隐患。
  2. 种子包装标签标注不规范:在种子市场检查中,某些种子包装存在不规范行为,比如:外包装广告语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外包装标注内容与审定公告发布的内容不符,有意回避品种的缺陷。种子标签上也存在问题,比如:有的没有“品种审定编号、产地、生产年月”等;标注上同样有问题,比如:外包装上只有警示标志和红色有毒字样,有的未标明药剂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等。
  3. 备案不全,销售档案不健全,有效凭证开具不规范:种子档案是栽明种子来源、去向的证明。对种子进行备案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事前管理的重要措施,但在具体市场上,某些种子销售人员认为备案麻烦,不来备案,还有个别经销商第一次备了案,第二次增加的品种和数量没有备案就上柜销售,销售档案填写不完整或不填写。有部分种子经营人员在销售种子时,未给够种者开具有效票据或票据的填写不完整,比如只写够种者姓名,没写品种名称,数量、地址等。
  4.缺乏管理经费:由于地处基层,县财政在种子市场管理方面没有经费投入,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能采取长期的监管,有效的发挥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只能进行阶段性和抽查性管理,且缺乏必要的种子监测仪器,不能够对种子进行检测。
  5. 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我县种子管理站人员编制只有3人,在岗人员3人。大部分人是2006年种子体制改革由原来种子公司转制过来的,由于专业知识贫乏,使得种子管理人员在业务能力上不能满足种子市场管理的需要,比如不能在抽查时一眼辨别种子的优劣、真假、质量好坏,种子市场监管业务能力不强。
  二、加强对种子市场管理对策
  1. 加强品种管理:每一个品种都有它的时效性、区域性和适应性,有些品种在不同区域表现不一样。因为自然气候条件影响着品种的区域性、适应性、丰产和抗逆性,所以新品种的引进,必须先试验、示范,后推广。减少推广品种的风险。品种退出方面,严格按《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品种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严格做好品种的停止经营和推广工作。
  2.加强证照管理,取缔无证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对销售种子的经营户发放种子经营许可证,对有证件的经营户,不定时进行抽查,主要检查其贮存种子的库房、人员的专业能力、种子的来源以及是否销售非法品种等,不符合经营要求以及销售非法品种等行为要坚决取缔并没收经营执照。
  3.严把种子市场准入关,强化经营档案的建立和有效票据开具:两杂种子进入我县种子市场,必须经种子管理站备案后方可上市销售,种子管理站严格按法律规定,对每个种子经营网点的相关手续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出具《农作物种子备案登记证明》;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一律不予备案登记且说明原因。对增加品种和数量的备案实行追加备案制办。该项工作通过认真的开展,有效地从源头上把好了种子市场准入关。种子经营者建立种子经营档案是《种子法》规定的,也是对规范行为的要求。种子经营档案是载明种子来源、销售去向。种子经营人员必须按《种子法》的规定认真如实填写种子经营档案。为保护够种者和经营者的利益,经销售商必须认真给够种群众开具有效凭证。
  4.加强种子标签管理:加强种子标签标注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规范性、合法性。种子标签标注内容和制作形式必须符合《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的要求,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
  5.建立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种子市场监管做到市场检查全面覆盖,逢场必到,不留死角。一在经营场所挂农资打假维权公示牌,公示牌上写有维权、举报电话,使经营网点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二对重点区域、重点经营门市、批发户、群众举报等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对每个网点进行巡回检查。
  6.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加大种子法、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首先是对种子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其管理能力主要从二个方面,一是专业技术知识,只有掌握了专业技术知识才能够准确判断种子的质量好坏、辨别种子是否假劣;二是加强执法能力,执法人员素质、品性、行为,代表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形象,直接关系着执法的效果。因此其要从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执法规范等三个方面进行培训,使其在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上“精”,在执法能力上“明”,建一支专业、公正、清明、高效的种子管理执法队伍,做到“业务精干、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此维护种子市场的和谐、有序,保证广大农民的利益。其次是对种子经营人员的专业知识以及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种子经营人员的专业知识以及法律意识,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杜绝种子的假劣。
  当前,正值春播时节,种子市场一片繁荣,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种子市场销售合理、有序,保障春耕生产用种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履行种子管理部门职责,严格实行依法治种、用法护农、依法强农,维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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