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的论文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8-05-24

  1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监督主体的监督内容和手段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与管理主体主要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站在建设单位的角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不能全部由自己承担,因此如何协调好各方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是施工阶段质量管理的重点。

  2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分类

  2.1事前监督

  事前监督,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工序启动前进行的监督,这个阶段的监督侧重于对工程质量控制方案的审查,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审查,对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防范措施,施工材料的抽检检验等方面。事前监督是实施主动控制的有效手段,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同时也有效避免经济损失。事前监督应该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予以高度重视。

  2.2事中监督

  事中监督是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的实时监控,是工程质量监督的最主要形式。如旁站监理就属于事中监督的重要手段,事中监督可以有效控制不良的质量行为、不合格材料和不恰当的工艺方法造成的质量问题。事中监督的实施主体应该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事中监督起到必要的监管和协调作用。

  2.3事后监督

  事后监督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对已经完成的工程进行的质量核查和对已经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的整改。对于已完工程的质量核查重点是对隐蔽工程质量的核查,对于已经发生的质量问题的整改要遵循满足设计、满足使用、满足规范的基本原则,对于有可能影响结构和受力形式的质量问题要征求设计意见进行整改;已经发生的质量问题应该采取加固、返工等方式予以整改,整改后要重新进行验收。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是根据监督实施的时点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进行的划分,为便于区分和研究,我们不妨将事前、事后和事中按照如下的时间节点进行划分,事前监督是施工人员、机械到位开始作业之前的控制与监管,事中监督是从第一批人员或者机械开始作业到工程施工完成,进入竣工验收阶段的控制,事后监督是指验收阶段的监督控制。这是对于整个单位工程而言的,针对检验批、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可以根据实际进行相应的界定和细化。

  3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的其他措施

  3.1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强化工程质量条款

  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供货商签订的合同中,均要签订质量保证条款,并配套相应的违约惩罚措施、超额完成质量任务的奖励措施等,要严格根据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合理设置工程质保期、设备保质期等,要强化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的履职,确保旁站监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质量控制和管理环节切实落到实处。要有强有力的违约索赔和处罚措施,善于利用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工程中一定的有利条件,通过延迟支付或者通过合同条款扣工程进度款等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切实把质量控制和管理放在重要位置。

  3.2努力做到工程信息化管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实现对项目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的优势之一是便于过程控制和后期调阅,做到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有签字、有记录、可追溯。为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提供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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