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所從聲旁“■”試說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楚簡《昭王與龔之脽》第九簡:“楚邦之良臣所【骨】”

陳劍先生根據辭例“暴骨”推勘,認為“”聲,讀為“暴”[1],此說極是。“暴”為會意字,凡象形、會意之字往往有後起之形聲字。

對於“”,陳劍先生認為 :

“”》)如其說可信,則“”跟用為“衛”的“”字就是本來沒有關係的兩個字,因形體訛變而混同。

陳劍先生的意見极具啟發性。筆者認為,簡文“”字所從聲旁“”(皆以“ 1”表示),與“”(以“2”表示)的确是由於訛變而造成的同形字。

“”亦與“達”“月”、“歲”等月部字協韻[3]。

而根據辭例,“2”與月部相距甚遠,因此“2”與“1”必不可能是同一字,應另有來源。

“”演變而來。

楚文字中“攴”旁與“戈”旁,有互混的例子。如“攻”字,郭店楚簡《成之聞之》簡10写作

“■”字所從聲旁“■”試說

。古籍中亦有例,《说文·戈部》:“戭,……《春秋传》有梼戭。”戭,《汉书·古今人物表》作

“■”字所從聲旁“■”試說

“2”的演變可能如下所示:

           (戠)字,郭店楚簡《尊德義》簡18寫作△,皆可比勘。

 “聲,者教之古文。”[5]段玉裁注:“按《玉篇》《廣韻》皆曰:

“■”字所從聲旁“■”試說

同烄。”朱駿聲云:“

“■”字所從聲旁“■”試說

當為烄之古文。”

“教”“交”音同,故從)。因此,從“”得聲的“”字與從爻得聲的“駁”字相類,其諧聲偏旁同屬宵藥對轉。“”字的語音,可能體現的是楚地方言中宵藥二部分合上的某些特點。

 



注釋:

[1]陳劍:《上博竹書〈昭王與龔之脽〉和〈柬大王泊旱〉讀後記》.簡帛研究網,2005-02-15.

[2]秦樺林:《楚簡佚詩〈交交鳴〉》. 簡帛研究網,2005-02-20.

[3]林祥祺:《上博三〈周易〉“乂”字與〈楚帛書〉韻讀》. 簡帛研究網,2004-04-13.

[4]秦樺林:《釋“”》. 簡帛研究網,2004-08-14.

[5]王筠:《說文句讀》,卷十九,頁三十四.北京:中國書店,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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