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德妞.革命妞.精品妞——漫话文明社会的中国妇女变化史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这本是一幅漫画的主题,却被我弄成一篇文章,所以只能算是一篇“漫话”。

  这一“漫”,便取了许多巧。一来,主题鲜明,容易获得振聋发聩或哗众取宠的效果。二来,允许夸张,可以论其一点不计其余而无须面面俱到。三来,不求精确,只要抓住神韵便可以酣畅淋漓地放笔直干……

  愿读者以看漫画的心态来读这篇“漫话”。见仁见智,不妨一笑了之。

  贤德妞

  贤德,是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尤其是在封建时代,简直成了中国妇女追求的最高境界。尽管贤德的具体标准,往往因时代、阶级、阶层、民族、地域、甚至因人而异,但其基本内涵却始终如一,那就是:“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礼也。”(《孔子家语•本命解》)说得更明白点,便是:以男子为纲。

  于是,女子只要贤德,长得再丑也无妨。战国时期的无盐(齐国人钟离春),虽状貌丑陋,却因贤德感动齐宣王而被立为皇后。而上古时期的嫫母,“儿(貌)恶德充”,竟然成为黄帝的次妃,身居中华民族的“族母”之列。便是平民百姓在为子择妇之时,除门当户对外,首要的条件也是贤德,相貌如何倒在其次。至于其它的才能更是可有可无,甚至于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可见中国人的婚姻注重的是“实用”而非“情感”。

  然而,人非草木,总得给“情感”以出路。男人们的出路始终是有的:皇帝可以有“三宫六院”,有钱有势的可以娶“三妻四妾”,次一等的便去“宿妓嫖娼”或“金屋藏娇”,再次一等的则只有壮起胆子去“偷情通奸”,最下等的黎民百姓,便只好通过听书看戏、唱酸曲儿、说荤笑话……“意淫”一番,聊以“望梅止渴”。总而言之,无非是纵情发泄一番之后,再去扮演形形色色符合自己社会身份的“正人君子”。可谓“一人两治”,或曰“分裂人格”。

  女人们的出路则随着她们的社会地位不断降低而每下愈况。

  众所周知,我们通常所谓的历史,其实是以男人为中心的男人们的历史,充其量不过六七千年。在此之前,则有一个以女人为中心的母系社会,大约存在于旧石器时代的末期和新石器时代的初期,也有数千年的历史。由于女人们说了算的时代还没有文字,有关的传说在男人们说了算之后,也被男人们篡改得一塌糊涂,因而有人连是否存在母系社会也产生了怀疑。

  从脍炙人口的《史记》有关黄帝的记载中,便可以看出那时已是男人们的天下。例如,出于打天下的需要,黄帝必须尽可能地与其他强大部落联姻,结果他先后娶了12个氏族或部落的女子,生下了25个儿子。可见,那时的女人已然开始沦为政治交易的筹码。到了尧舜时代,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的伦理制度已经确立,并且“布五教于四方”,达到“内平外成”的局面。这说明中国女子的天地与命运,已大体被框定在“贤妻良母”和“相夫教子”的贤德范畴之内。

  然而,只要不越出这一范畴,并且表现突出,她们仍然能够享有相当高的地位和相当大的自由。例如殷商时代殷王的妻妾妇好,可以担任一万三千士兵的统帅,率领他们去东征、西讨北伐。妇妌可以“率大将沚或出征”,还可以担任宰相。平日她们不但可以陪伴殷王去打猎,甚至还可以以巫的身,在宗庙的祭祀活动中担任主祭和保管卜辞。据专家统计,殷王身边这些文武全才的女子,如妇好、妇妌、妇女自、妇女川……等不下二十余人。

  到了周代,更加严密的宗法制度确立了,女人们的地位与自由更是每下愈况。《小雅•斯干》曰∶“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 意思是生了男孩儿,便让他睡在床上,穿上衣服,玩着象征权力与地位的玉,享受着君王般的待遇。女孩儿则只能睡在地上,裹着襁褓,玩象征家务劳动的陶制纺锤,注定“唯酒食是议”——即如孟子的母亲所说∶“妇人之礼,精五饭,幂酒浆,养舅姑,缝衣裳而已矣。”

  然而从《诗经•国风》中还可以看出∶那时的女子在男女关系上毕竟还享有一定的自由。特别是万象更新的春季,她们还可以自由自在地去野外踏春,随心所欲地与她们中意的男子野合。遇上负心的男人,甚至还可以公然口出秽词地骂道:“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据台湾的李敖先生考证,末尾的那个“且”字就是男人的生殖器,于是,那“诗意”便是:“你不想我,难道就没有别人?你小子神气个鸡巴!”对此,《周礼•媒氏》中也有明确记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不但不禁,而且是为传统节日,人人都要参加,“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甚至还要由类似现今婚姻登记所的官方机构“媒氏”,派人“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即督促鳏夫和寡妇进行幽会。届时就连周天子也要率后妃到国都南郊举行盛大祭礼,并与后妃们进行交合。尽管这一切都是为了讨好神灵和繁衍人口,却也便宜了妇女。



  春秋之际,天下大乱,礼崩乐坏,男人们陷于“内斗”或出于“内斗”的需要,不得不放宽对于女人的控制。女人们的地位与自由度,在大动乱中反倒有所提高,自然便“不逊”起来,如贾生论秦俗曰:“……借父耰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居。妇姑哺相说,则反唇而相稽。”(贾谊《治安策》)儿子不孝,而儿媳妇竟然理直气壮地与公公并排坐着给孩子喂奶,并公然斜着眼与婆婆分庭抗礼,反唇相稽。恋爱或性的自由度,似乎也比后来要大,就连中华民族最伟大的圣人孔子,竟也是“野合”的产物,而且其弟子与后人居然也未“为尊者讳”。可见那时大家皆视野合为平常事。而他本人除了将“女子”与“小人”相提并论,说她们不可理喻外,似乎也并未对女人有更多的苛责或苛求。

  中国女人的真正被贤德化,大抵是从汉代中后期开始的。众所周知,中国的封建社会大体萌发于春秋,孕育于战国,确立于秦汉。而秦代与西汉初又主要致力于封建政治体制的确立与完善,所以直到汉武帝“废黜百家,独尊儒术”,才真正开始封建精神文明和封建伦理制度的建设。于是,死了数百年的孔子又被文士们抬了出来,并且假借他的名义,将先秦的种种礼制选编或汇编成集,制造出一大批儒家经典。其中不少是专对女人的,如《仪礼》规定妇人必须恪守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和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大戴礼解诂》则曰∶“女子者,言如男子之教,而长其义理者。故谓之妇人。妇人,伏于人也。” 并且还为妇女制定了“七出”之规——“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男子可以根据其中任何一条将妻子休弃。面对巨大历史潮流,总是不乏弄潮儿,巾帼之中自然也有不甘雌伏者,先是汉代的大才女班昭站出来,“胳膊肘向外拐”地替男人著了一篇为女人立规矩的《女戒》,宣称“夫有再娶之义,女无二适之文”芸芸。继而,陈邈之妻郑氏、唐代才女宗若华和明代仁孝皇后,又先后写了《女孝经》、《女论语》和《内训》,对贤德作了种种具体规定,就连日常的一举一动皆必须中规中矩,诸如:“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等等。宋代集儒学之大成的朱熹,又将传统的“三从”、“四德”上升为至高无上的“天理”,在要求人们“存天理,灭人欲”的同时,为女子提出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戒律,便有如用一条精神的裹脚布,将女子的灵魂也裹了起来。被视为中国女人最高传统美德的贤德,便终于发展成为中国女人的精神桎梏。

  于是,贤德妞便不仅成为中国妇女的典型形象,而且化为遗传基因渗入中国女子的灵魂,成为中国女子的“本色”或“底色”,无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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